就把他赶到我这边,可能是为了方便他这会儿帮我擦筷子吧,我这么想。
“没。”从仲瑞阳手里分来两张纸,我擦着桌,糊弄了事,“哎呀,你们赶紧吃吧,吃完咱们就出发。”
话一出口,二人只想白眼我。因为,就我剩的最多。
我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爱上爬山的,但它确实成了我少有喜欢的一个项目。不过,我向来是随心所欲地活动,也没什么专门的设备。宋恋出门前换了件偏运动风的休闲衣,映衬窗外不明亮的天色,让人看起来凉飕飕的。因此,我果断地选择了从成都穿过来的棉袄,最后理之当然地得到了「教训」。
我们一路前行,也不知道是宋律师着急,还是仲瑞阳脚快,半山腰我就浸出了许多汗。宋律师脸色红扑扑地望着我笑,满脸「活该」。仲瑞阳则稍微人性化一点,贴心地说:“要不你把外套脱了,我给你拿着吧?”
这可不行。
我的背包已在宋恋的起哄下,早早被他夺去。衣服要再恬不知耻地托给他,未免太不像话,好像他应该为我服务似的。
“没事,出了汗脱了衣服着风会完蛋的。”我冠冕堂皇地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