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脑子还没有被烧坏。”
“今天神父祝我生日快乐。”他说,“早上,做礼拜的先生送给我一颗糖,但是我记得贝尔摩德说不要吃别人的东西,所以扔掉了。”
“我记得那个先生,在琴酒的电脑里见过他的脸,他现在还活着吗?”
琴酒不会去记已经完成的任务目标的脸,敷衍道:“死了。”
“这样啊。”天礼想了想,又说,“我应该有记的说谢谢,所以死了也没什么问题,这样就可以了吧。”
琴酒深深看了他一眼,那种天真是与身俱来的,残忍是他强行灌注的,在这具幼小的身躯里居然没有半点冲撞,十分要好的勾兑在一起,兑出的颜色比逢魔时刻的晚霞还要绚丽。
那抹绿色就是绚丽中的点翠,是玛丽王后王冠上的「光明之山」,被英国人从印度掠夺,作为权利的象征放在无上的高度。
琴酒是不会反省的人,也不觉得自己有多残酷。他掠夺的东西太多,早乙女天礼只能勉强算作从出自贫民窟的最低劣的一类。
“回去了。”他最后只是说。
后来,早乙女天礼长高了,到了再也没办法钻进行李箱抗议的身量,他也就失去了唯一的较量手段。
琴酒也理所当然地把他留在了原地,他甚至不用转头去看,那个无家可归的人也不可能离开他,飞向别的地方。
他们都很清楚那不是飞翔,那是坠落。
所以在发觉早乙女天礼有了那样的念头后,琴酒自己也很意外自己会发那么大一通火。
这个世界上没有人比琴酒更理解早乙女天礼,那已经超出了理解的范畴。人不会试着去理解自己的手足,头发,心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