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灯紧绷的肩膀随着他如释负重的笑容放松下来,他拉起傅初霁的左手腕,这里贯穿一道狰狞凸起的肉白色疤痕。
阮灯弯下腰,在傅初霁割腕自杀的疤痕上落下一枚颤抖的吻,继而亲了亲阮絮的小脸蛋,眼中闪烁着幸福的泪水:“我们的宝贝女儿有名字啦,以后就是爸爸妈妈最爱的絮絮。”
絮絮把奶嘴从口中吐出来,对阮灯和傅初霁笑着露出粉嫩牙龈,小脚在空气中兴奋地蹬了几下,对自己的新名字很是满意。
阮灯没有明确表示什么时候回家,傅初霁索性把公司的事务全都交给罗屹和秘书,专心陪他在岛屿度假。
他在家闲了一星期就坐不住了,一是因为和阮灯分别太久,两人一对视就容易擦枪走火,等清醒过来时半天时间过去了,二是因为絮絮年纪还小,做太久容易顾不上她。
傅初霁和景罡一合计,决定晚上去他的烧烤摊帮忙,把没处撒的精力都释放出来,等十一二点再回家。
仅仅两天的相处,他就看出景罡喜欢阮灯,不然一个平白无故的人为何要冒着生命危险帮另一个毫不相关的人离开?
但景罡的喜欢只止步于阮灯幸福,他愿意站在远处为阮灯默默祈祷。
他的喜欢与傅初霁的病态和石松川的自私都不同,他是除了傅初霁和白竹以外,最希望阮灯快乐的人。
这天,阮灯一直等到凌晨一点,还是不见傅初霁回家。
他担心楼下烧烤摊是不是发生什么意外,给絮絮喂饱奶就下楼找傅初霁去了。
这边气候温暖,游客众多,凌晨一点的烧烤摊依旧生意火热。
阮灯所在的居民楼与海滩只隔了一处台阶,下面便是海滩边等待日出的游客和当地居民。
他刚一走出楼道,就看到傅初霁屈膝坐在石阶上,正喝着啤酒欣赏海景。
“心情不好吗?”阮灯走到他身旁,看到他身旁还放着两个空了的啤酒罐。
傅初霁淡笑着摇摇头,用食指捏起身上湿了胸口的T恤:“今晚抽烟的客人比较多,我身上全是烧烤味和烟味,怕熏着你和絮絮,等味儿散了我再回家。”
阮灯放下心来,抢过他手中的啤酒,转过身偷喝了一大口,回头对来不及阻止的傅初霁露出得逞的笑容:“那我们去看日出吧,你来了这么久,我们还没一起看过夜海。”
“好啊,可我身上……”
“你是我老公,我还能嫌弃你不成?”阮灯挽住傅初霁的胳膊,举着啤酒指向今夜的圆月,“今晚谁先困了谁就是小狗!”
“我是老狗了,都三十了。”傅初霁做了个手腕屈起放在身前的手势,吐着舌头模仿狗哈气的状态。
阮灯被他逗得咯咯直笑,刚一走进沙滩就踢掉拖鞋,他喝酒容易脸红,一口酒就晕晕乎乎的,得靠傅初霁扶着腰才能走直线。
两人沐浴在明亮的月色下,赤脚走在沙质细软的沙滩上,一如阮灯十八岁生日那年,畅聊着过去发生的点滴与对未来的畅想。
傅初霁听着阮灯这一年的见闻,感慨不已。
他的小少年长大了,做过南方旅游小镇的义工,在街头公演赚到几天的房租,还在生完絮絮后攀登过西部山顶的高峰,这一年领略过的山河风光足够阮灯与他讲述一生。
他想,他再也不要束缚阮灯的自由,以后会尽力陪他去任何想去的地方,去弥补从前限制他自由的过错。
傅初霁自己就没什么好讲的了,他听阮灯说,白竹把他这一年所有的悲惨经历全部添油加醋告诉阮灯,阮灯还信以为真,提前将三年的反省期缩短为一年,生怕他一不注意就又自杀殉情了。
傅初霁在这一刻由衷地感谢白竹夸张的叙事方式。
阮灯站在海边,任由冰凉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