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头上湿漉漉的,这么热的天,要是不洗干净,明天就馊了。
江行野舍不得她走,双手撑着炕面,脸贴在她的脸上,“等你生日,我们就结婚?”
“好!”
“欢欢,我喜欢你!”他搂着她,终于将徘徊在心里很多很多遍的话,说出了口,“一直都好喜欢!”
从看到你第一眼,我就喜欢上了你!
从前我不敢奢望,我只敢仰望。
我拼命地攀爬,想离你近一点,你步下神坛,抓住了我的手,从今往后,我再也不会松开。
未来的每一天,我都会喜欢你!
许清欢环住他的脖子,近距离看这个男人,是因为他长得好看吗?
前世,她和姐妹一起去会所,也见识过不少男模,风情万种,各有千秋,但没有一个能够吸引她的目光。
是他对她好吗?也曾经有很多人向她献殷勤,用尽手段,却只会令她厌烦。
是她主动靠近他,恰好,他不反感她,他允许她的靠近,也迈着坚定的步伐向她走来,他的每一次深情凝视,都给她勇气。
所以,不得不承认,她固然功利,但也没到利用男人感情的地步,所以,她的心里其实也是喜欢这个人的。
喜欢,才会不断地想靠近,喜欢,才会情不自禁地用手段诱惑,捆绑。
“阿野,我也喜欢你!”许清欢啄了一下他的唇瓣,“这世上男人万千,可对我来说,你是唯一,也是最好!”
所以,不要害怕,也不用自卑。
我的男人必将光芒万丈!
许清欢摸黑回来,青霄听到动静,低低地嗷呜一声,乔新语醒来,喊了一声,“欢欢?”
“是我!”
她回到房间里,钻进了空间,在温泉池里头游了一圈,不太想出来,靠在白玉石筑成的池壁上,脑子里忍不住想起那惊心动魄的一幕。
既甜蜜又羞耻。
作为一个医生,她看过很多,但以前,男人给她的感觉就一个字:丑,两个字就是丑陋。
但今天不是。
黑暗中她看得不真切,但即便如此,依然让她面红耳赤,当时想就地把自己埋了的心都有了。
也后悔为什么会恬不知耻地问出那样一句话。
她只是,她只是……一时冲动,脑子被驴踢了,也可以说是成天听闺蜜讲这些事,小说中这种剧情看多了。
她的右手还情不自禁地维持着曲握的姿势,似乎无法从那种状态中舒缓过来,江行野对她没有做到那一步,但那种克制而又失控的模样,让她心跳如擂鼓。
与有情人做快乐事啊!【1】
炕上一片凌乱,江行野将湿漉漉的被褥,和脏了的衣物全部扔进了盆里,重新换了一套。
简单地冲过凉之后,他躺在炕上,屋子里似乎还残留着许清欢身上的那股甜香味。
全身舒展开,他却半点睡意都没有。
今晚,和他十九年来的每一个夜晚都不同,在她的掌心里,他的身体和心灵似乎都跟着得到了一次蜕变。
轰隆隆!
惊雷由远及近,星月早已不见,如游蛇一样的闪电密布在黑幕一样的天空,将远处的大山,附近的村庄全部照亮。
江行野连忙从床上起来,他披了一件衣服走到窗前就听到院子门外传来敲锣打鼓的声音。
睡是睡不成了,这鬼天气吓死人了,村里的仓库要做防漏排查,还有玉米楼子也要去看看,孤寡老人的屋子万一被雨水冲塌,出了人命也不好。
还有他媳妇儿的那个师伯,祖孙二人住的那屋子虽然之前修整过,但也要去看看。
江保华敲着锣在生产队走了一圈,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