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我们贝、贝、贝斯手也有主唱梦。”
“那你唱,看看谁要听。”
怪旦默了一秒,坚持道:“我想当主唱。”
女子不搭理他,转头对陆枫杰说:“不好意思啊,我来买单,我们马上走。”
陆枫杰笑了下,帮她处理账单,随口问道:“你们是玩乐队的?”
“是啊。”她说,“要来看我们演出吗?”
“我是主唱。”怪旦说。
“你们在哪里演?”
“一家酒吧,westward,就在这附近不远,去过么?”
“没有。我家不在这里。”
“好吧。”
“你们的乐队叫什么?”
“illusion。”
“幻觉。”
“不错。”她打开手机,点开微信的名片递给他,压根没有就是否能够添加好友这回事征询他的意见,“我叫戚眠。”
他方扫完码,后厨的大叔走出来收拾最后两桌,看见他扫码的动作,忽地对他使了个洞察一切的调侃眼神。他一开始没太懂,正准备跟叔一同清理残局,却被叫道:“你家远,你先回,就两桌了,我来收拾就成。”
他这才真正领略那眼神的意味。虽然全然没有叔想象的那意思,但是他今天还确实想早些走,所以没有驳去叔的好意。
戚眠问道:“你怎么回?”
“摩托。你们呢?”他看了眼怪旦。
“开车。”
“他醉成这样,你能给他弄回去么?”
“没事,他自己能走,这会儿在装醉。”戚眠很快回答,显然对这类情况早已烂熟于心。
陆枫杰忍俊不禁:“装醉?装醉给谁看?”
“装醉嘛,当然是给自己看。”戚眠拿起椅背上的外套,“走么?一起出去?”
后来为什么会与他们一同前往那家名为westward的酒吧,陆枫杰已经记不太清。不过,从将错就错地提前离开火锅店开始,他心里便隐隐地知道自己将如何度过这剩余的夜晚。他们在酒吧里聊了彻夜的天,经由戚眠,他知道两人是高中同学。毕业以后,戚眠便来到津枫港,怪旦去宁城念书。
“大学毕业那年,他给我打电话,说在宁城待不下去,也准备来津枫港。这几年我写了不少歌,也认识了几个玩音乐的人,正准备组个乐队。他说他想当主唱,我说不行,我差一个贝斯手。他沉默了几秒,答应我说好。两周以后,我替他找了间房,他带着行李来了。”
“你为什么会在高中毕业就来津枫港?”
“我不是读书的料啊,我想写歌。”戚眠理所应当地讲,“已经读了十二年书,别的不一定知道,这个我是绝对知道。还有,我需要生活在有大海的地方。”
“吹不到湿润的海风,皮肤就会皴裂。”她说,“有的时候,身体比大脑更懂得你想要什么。”
兴许是周日夜晚的缘故,酒吧里的人并不多。毕竟寻常的正经人在此时都已在为即将到来的周一清晨做准备,而不会选择在一家街头酒吧挥霍这最后的夜晚。怪旦靠在长沙发柔软的椅背上昏然入睡。名为Erik的调酒师为他们介绍了几款鸡尾酒,戚眠对着最新特调啧啧称奇,陆枫杰则钟情于最初的那杯入门酒饮。询问之下,Erik告诉他那是马天尼。
在火锅店里对怪旦的放声高歌视若无睹的戚眠不仅没有喝醉,甚至是滴酒未沾。据她介绍,当时的她正在想念那远隔重洋且素未谋面的美国科幻小说家,出神而恋恋地琢磨他遣词造句的微小习惯。她说,爱是幻想。
这句话唤起了这些年独自求生的他对于曾经校园里那位樱樱或者莺莺的遥远记忆,使他忆起她发丝间透出的桃子味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