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找片树叶子随便擦擦,虽然走路几分钟就回去了,但污渍黏在手上他难受。

瞅了一圈,和那只离他最近的绵羊对上了视线。

绵羊嚼着草:“咩。”

方秉雪觉得自己有点那啥了,因为他足足用了半分钟的时间思考,要不要用绵羊来擦手,如果是小狗的话,方秉雪肯定不会,以前他们单位挨着出入境管理大厅,门口有条小白狗,是附近报刊亭里大爷养的,天天躺公安局那晒太阳,结果群众办完手续出来,都顺手呼噜一把狗头,给脑袋上的毛都摸红了。

人坏,狗好,方秉雪也挺好。

他觉得狗会舔自己的毛,所以从来不干这事,怕它把脏东西舔到肚子里,但绵羊会舔毛吗,看起来还挺软……

正想着呢,周旭在旁边咳嗽了声,吓了方秉雪一跳。

他做贼心虚,率先开口:“我没有。”

周旭不明所以:“嗯?”

他只是出来叫方秉雪吃饭,远远地看见这人不说话杵着,于是就看了看羊,又看了看方秉雪:“你想吃吗,我给你买一只。”

方秉雪震惊了,这还能说买就买一只羊,他哪儿吃得完啊!可周旭的态度很稀松平常,似乎只要他点点头,就真的给他搞只羊过来。

弄得方秉雪洗完手吃饭,都一直在想这事。

周旭对他也太好了。

不过排骨的确好吃,酸酸甜甜香而不腻,琥珀色的汤汁均匀地裹在小排上,外酥里嫩,一咬就脱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