忙完吧,我、我都有点怕你了。”

“要不换换?”

小李风风火火地从外面走来,把怀里抱着的文件袋“砰”地一下撂桌上:“你跟我师父蹲点,我跟雪饼……哎我师父不在屋里吧?”

方秉雪抬了抬下巴:“喏,后面沙发上坐着呢。”

小李大惊:“嗬!”

他忙不迭地扭头看了圈,差点给鼻梁上架着的眼镜给晃掉了,回头的时候抚胸口:“方老师你太吓人了!”

方秉雪就埋着头笑。

这一番插科打诨,气氛松快了不少,毕竟都是年轻人,身体好,再忙再累出去洗把脸就重新精神了,小李给工作的事交代完,随口说了句:“你这衣服挺好看的,哪儿买的啊?”

共事个把月的时间,方秉雪已经发现了,小李完全就是理工科的审美和思维,除了警服外,每天都是如出一辙的格子衫,白短袖,偶尔换件纯色的工装风,所以……他顺着小李的目光,落在自己腿上了。

上面叠着件黑色牛仔外套,宽松款,没什么图案和花样,面料硬挺,质感不错。

方秉雪“嘶”了一声。

他都忘记自己是怎么给它捞上了,原本墙上有俩粘钩,大家上班随手就把衣服挂着了,但这件吧,对方秉雪来说稍微有点大,不是说他身形纤细,方秉雪是警校优秀毕业生,有着漂亮而不夸张的肌肉线条,腰是腰,腿是腿的,主要是周旭骨架太大,所以路过的民警只要看一眼,就能敏锐地发现,这不是他的衣服。

除此之外还有个原因,就是晚上在办公室打盹的时候,外套一叠垫脑袋下,正合适。

方秉雪打算,过两天洗干净再还给周旭。

那么既然脏了,吃鸡蛋糕的时候垫腿上,不过分吧?

好吃是好吃,容易掉渣嘛。

他已经把衣服拿垃圾桶那抖过了。

方秉雪心虚,含糊地“嗯”了一声,准备给这个话题敷衍过去,同时决定今晚回去洗衣服,给车也加满油,不能再忘了。

但没想到小李这会可能有点空闲,靠在桌子上,跟马睿聊起来了:“记得咱雪饼不经常穿黑的,我还想,皮肤白的人穿浅色就是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