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杨羲看着安德斯,本想开玩笑说不喜欢,但思考一下又想改口说喜欢,喜欢未出口,看着安德斯静静等待答复的脸,他又觉得,自己这句喜欢,可能不是安德斯想要的“重量”。

喜欢吗?

喜欢啊,喜欢他漂亮的眼睛、金色的头发、炫酷的翅膀,永远自信、永远从容、永远优雅。喜欢他的孤独、喜欢他的味道、喜欢他的真诚坦率和包容,喜欢他面对困难的勇气,喜欢他时刻维系的骄傲,喜欢他偶尔流露的脆弱和依恋。

真的喜欢吗?

短短时间足够相识相知相爱吗?这份喜欢里又掺杂了多少同病相怜、孤注一掷和少年人朴素的正义感,掺杂了多少信息素的吸引、想要逃避的心情和顺水推舟?

杨羲又陷入到了纷杂的思绪里,沉默不语。

安德斯没给他太多机会,勾住杨羲的脖子,温柔地吻了他的嘴唇。这个吻并不热烈,而是像情窦初开的小朋友似的碰碰嘴唇,然后再碰一下。

“没关系,不需要想太多,我喜欢你就够了。”

清冽的信息素浓度增加,包围着杨羲,哄着他不要再烦恼。

杨羲愧疚地回吻了安德斯,认真道:“我喜欢你,每一天都会更喜欢你一点。”

他们的心意莫名达成了平衡,两人再次吻到一起,还是像小朋友一样碰碰嘴唇,一次又一次。

亲完之后,杨羲上前半跪在地,张开双臂抱住安德斯,安德斯同样的也回抱住他。

多么可爱的雄虫啊,安德斯想。

一只善良的、有趣的、单纯的、勇敢的、多思的、鲁莽的、胆小的、吝啬的雄虫。

你给他的爱他不敢接着,他自己的爱藏在怀里不告诉你,怕被辜负、怕被嫌弃、怕不够多。所以你要给他足够多,足够多,足够多的爱,像要把他淹没那么多,他才会小心地告诉你,其实他也很爱你,不输给你的那么多。

杨羲的手慢慢抚上安德斯毫无知觉的双腿,初见时的问带着无知和鲁莽,这一次变成了畏惧和担忧,“腿,现在可以治了吗?”

安德斯握住他的手,回答道:“嗯。”

杨羲悄悄吐了口气,更加小心谨慎地问道:“好治吗?”

安德斯把头埋在杨羲的肩颈里,手指穿过他指间的空隙,十指交握,缓缓攥紧,声音有些发闷的回答道:

“嗯。”

二十五、听不懂的告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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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啦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这是一场伟大的胜利!

少爷和雄虫的约会次数终于用完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