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1 / 2)

“好。”

下午,越朝席送秦筝回去以后,又回到了别墅。

他特意空出了时间,她却走了,让他的心恍如空了一角。

他默默地坐在餐桌前,刚才他还没来得及品尝她做的汤。

他盛了一碗汤,低头看见雪白的口蘑在汤汁里浮浮沉沉。

捞起一个,才发现这口蘑的菌盖里酿了肉。

他尝了一口,不是单纯的肉糜,里面还有笋丁,火腿,还有剁成细粒的口蘑。

丝瓜沁甜,蘑菇鲜美,这道汤品起来非常可口。

他想起,大学的时候,他们被分在同一课题组,有时大家会一起去他那完成作业。

等到用餐时间,他准备叫外卖,何竞韬拦住了,“没看见秦筝手痒了吗?”

众人皆不解其意,秦筝也只是微笑不语。

何竞韬笑道:“秦筝外公就是开餐馆的,她厨艺很好,我们有口福了。”

越朝席趁机和秦筝一起去买菜,她不喜欢去超市,而是喜欢去农贸市场。

她会兼顾每个人的口味制定菜单,也会根据市场灵活地调整菜式。

当他在烟火气的市场里,看到秦筝弯下身子,仔细挑选的时候,他心里的那种想法就越来越强烈。

他想和她谈恋爱,想让她亲手做顿饭菜给他,就他一个人。

他想要告诉她,他喜欢她。

大三那年,他们小组获得优秀科研成果二等奖。

颁奖仪式当天,成员们西装革履,就连组里唯一的女生秦筝也穿了白色的西装裙,在黑压压的一片中格外显眼。

傍晚他们订了包厢一起用餐,吃到快结束的时候,越朝席出去给林溯风打电话。

“东西准备得怎样了?”

林溯风一直在笑,“这么大阵势的告白,到时候我可要过来看看。”

越朝席默了默,嘴角扬起笑意,“你别吓到她。”

“那我明早再来?反正就在隔壁,方便得很。”

“我只是想传达自己的心意给她,其他的让她慢慢在想。”

“越朝席,原来你也会有没信心的时候!”

越朝席笑着挂了电话,等他回到包厢的时候,推开门,却看见里面只有秦筝一个人。

她背对着他,正将一封信折起来塞进衣帽架上挂着的一件黑西装口袋里。

他怔了一下,忍不住出声,“他们人呢?”

秦筝回身,面色又慌又羞,“刚才看见数控一等奖的正好在隔壁,就都去敬酒了。”

“噢。”

越朝席低下头,正想着等会怎么约她出去,人却全部都回来了。

正好散席,出门的时候,他默默地取下自己的衣服。

他瞥到何竞韬挽起西装的时候,那封信从他的口袋里掉落了下来。

越朝席不动声色地拾了起来,渐渐落在最后,悄悄打开了那封信。

是一封情书。

37 越人歌 (七百五十珠加更)

山有木兮木有枝,心悦君兮君不知。

跃入眼帘的第一句话,是《越人歌》的最有名的表白爱意的话。

越朝席的指尖将纸张捏得紧紧的,甚至发出轻轻的脆响。

他的目光一跃而下,直接扫到了最后。

这封情书没有抬头,只有落款。

秦筝。

果然是她写的。

越朝席整个人都僵住,浑身冰冷,连呼吸都仿佛停滞。

何竞韬转系的时候,有人曾经怀疑过他和秦筝的关系。结果,后来发现他们两人只是要好的朋友。

大二的时候,秦筝的母亲生病,她几乎每个周末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