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1 / 2)

“是应雪,好漂亮。”

“看来,他们的绯闻果然是真的。”

……

秦筝转开目光,轻抿了一口酒。

白葡萄香味浓郁,混合了草木和西番莲的清香,还有一丝不容忽视的酸意,糅合在芬芳的酒香之中。

散场的时候,秦筝坐了骆一鸣的车,骆一鸣喝了不少,便叫了个代驾。

她和骆一鸣亲近起来,是他们当年出差去洛桥完成的第二个项目。

其实第一眼见到骆一鸣,秦筝对他就有莫名的熟悉感。

她曾经偷偷拍下骆一鸣的侧颜,发给何竞韬,“你看,像不像你?”

何竞韬当然是嗤之以鼻,但秦筝还是坚持自己的看法,甚至到现在也这么觉得。

前天晚上,骆一鸣就把所有行李打包去了宿舍。虽然还没完全整理好,但睡个觉总是可以的。

因此,他和秦筝目的地一致。两个人下车以后,谈笑风生地入了同一栋大楼。

与此同时,等在秦筝楼下的一辆黑色轿车里,那个特意滴酒未沾的人,看到此情此景,伏在方向盘上许久,才是缓缓抬起头来。

握着方向盘的手背,青筋一根一根地凸起。

11 她的月亮 (两百珠加更)

越姓,并不常见。

所以大三那年,越辉在访谈中随口提了一句在L大念书的儿子,越朝席就此被锁定。

一时间,学校里各种传言众说纷纭,越朝席被流言困扰不胜其烦,索性搬离了宿舍。

而秦筝久久得不到回应,也收起了对他的那点小心思。

原来,他们是两个世界的人。

起初她会注意到越朝席,完全是因为他声音好听。

大一上学期,一次在阶梯教室上大课的时候,坐她后面两排的越朝席起身,回答提问。

他回答完问题,老师又让他念了两页课本。

两个时候的声音略有不同,回答问题时清亮悦耳,像通透的冰块在玻璃杯里轻轻碰撞,隐着一丝轻微的冷感。

念书的时候却是低沉磁性,像是揉进了细细的沙砾,一点点的沉淀。

秦筝被那道动听的声音所吸引,不禁从支起的手肘处,侧脸过去望他。

阶梯教室窗户大而明亮,他站在刺眼的光线里,乌黑的发丝被阳光一缕缕染亮。

秦筝看不清他的面孔,却看见他捧起书本的手,修长又白晳,在柔黄的阳光下宛如白玉般温润。

他翻动书本的时候,分明的骨节曲起,素白的纸张在他指尖一掠而过,仿佛带起一阵微风扑面而来。

他的声音也萦绕在她的耳畔,如潮汐起伏,久久回荡而不散。

寻找让你心动的声音。

秦筝想起配音社本学期的那个活动,她想她是真的找到了,让她心动的那个声音。

直到他坐下来的时候,窗帘被风鼓起,遮住了耀眼的阳光,也挡到了他。

越朝席轻微蹙眉,依旧坐着,转身抬手,将身侧翻飞的窗帘拢到了窗边。

秦筝的眼神一直跟着他的手在动,目不转睛。

直到他回身的时候,面孔微微扬起,她才是看清了他的模样。

浅金光芒映在他半边脸庞,整张面孔宛如月相般半明半暗,凸显出他高挺的鼻梁,如巍然屹立的高山。

眉眼深邃,睫毛浓密,微微垂落,衬得内敛的眸光清冷,似暗隐的山涧幽潭。

她当时就感叹,如果他不是长得那么好看,她就会马上去追他。

偏偏,他有让她心动的声音,长在她审美点上的手,却还有一张普罗大众都偏爱的脸。

秦筝自然也不例外。

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