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最开始被承颀纠缠的时候,一次晕倒之後,曾听他在床边说起过这个名字。他说,他的眼睛很像群群,可惜他再也见不到“它”了。
原来……那个“群群”,是条狗……
吃过晚饭,承颀总算把电灯泡朴冬送走,蹭到书歌身边,拉他坐下:“朴冬这家夥真是,一点都没有身为电灯泡的觉悟……好了我们看电视,看完就回房睡觉~”
今天是可以做的时间,承颀很兴奋地准备把人吞吃入腹,看电视只是动手动脚的前戏时间。
平时书歌就算比较羞涩,也多少会回应一些,更不会反抗他的不规矩──既然已经定下可以做,就不必忸怩,这是书歌想法。
但是今天书歌很别扭,比往常更沈默不说,承颀的毛手上来,他竟然还躲了躲。
承颀停下动作,他深切知道书歌绝不是会玩欲擒还纵把戏的人,他这麽做,肯定是有什麽问题。他一想便问:“刚才朴冬跟你说什麽了?”同时开始动脑,想最近是否有得罪朴冬,还有最近有没有跟女生距离稍近过。
答案当然是没有。承颀连忙说:“你不要听他胡说八道,那家夥……”
“他没说什麽。”书歌转过头去,说。
其实朴冬确实没说什麽,根本也不是什麽大不了的事情。当初不是也知道麽,自己不过是个替身,至於替的对象是人是狗,这其实没什麽所谓。
只是,早忘了这码事,早就不记得原来自己被他喜爱,原来这麽多温柔和甜蜜,是因为自己的眼睛和他喜欢的什麽很相似的缘故。其实也是,像自己这样毫无特点的人,还能因为什麽而被注意甚至被喜欢呢。
这麽想著,心却无法平静,面对爱人的痴缠也有些不自然起来。书歌知道这种感觉叫做生气,但是,无能为力。
他无能为力,不代表承颀也无能为力。承颀深深知道爱人的性格,也不想逼他说什麽,跑出去打电话给朴冬。
“混蛋!”承颀摔上电话,勃然大怒,“怎麽会多嘴到这种程度,真是……”
“本来是想慢慢跟他说的……这麽一来可麻烦了,书歌这性子……”承颀一边慢慢走回两人卧室,一边埋怨,最後叹口气,进了房间。
“书歌,你听我慢慢解释好不好?”坐到床上书歌身边,承颀有些紧张。
书歌看他一眼,没有说话,意思是你要说尽管说,我还能跑了不成。
承颀松口气,看起来书歌并不是很生气:“那个……我不是要把你当作替身的,也不是故意要……要把你跟一条狗相提并论……”
“真的很像吗?”书歌问,“像到……你第一眼看到我就注意到我,甚至死缠著我的程度?”
“我……”承颀咬咬牙,“书歌,我最开始对你关注,确实是这个原因……”
书歌侧过头去,脸色很难看。
“但是我爱的是你,并不是群群。这一年多来,你还不了解我对你的感情麽?”承颀伸出手向後,轻轻握住书歌的手,“你认为我对你的感情只是一种移情,而且是对於宠物的移情?”
书歌侧头,冷冷看他。承颀迎上他的目光,把所有感情和诚恳都往眼睛里调动:“书歌,也许我最开始注意你确实是因为喜欢你的眼睛……是喜欢,你知道麽,你的眼睛很清又黑亮,但是又看得出倔强和坚强,可是当真亲近了之後,你就会把眼底的疏离变成温暖……”
深邃的眼愈发靠近,承颀贴近书歌,让彼此的眸子在对方眼中扩大。相处一年有余,几乎是朝夕相对,无数次肢体交缠。此刻这样靠近,彼此身体都找到了熟悉的温度。
承颀看著书歌的眼,吻了下去。他吻得小心,也吻得仔细,唇从书歌睫毛上掠过,滑到他眼上,然後不停地轻触。
唇沿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