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欢推开宋觅,直接赤着脚往外跑。
虽然说北塞的打扮看上去就像是不爱穿鞋的,但是实际上,还没有多少人真的能在荒漠和草原上光着脚行走。
南欢赤脚,纯粹是因为一时兴起,加上离阿爹的帐篷也近,才会这样干。
南欢跑到了主帐篷那边,一把掀开了帘子。
在帐篷里用着馕和羊奶的北塞王看见南欢顶着半头可以编完的头发,还赤着脚就跑了过来,立马头疼了起来。
“尔塞满,你赤着脚会被烫伤的!”尔塞满,在北塞的语言当中,是我的珍宝的意思,也是所有北塞人用来称呼自己儿女的称呼。
南欢在北塞王对面坐下,毫不在意地开口:“现在早得很呢,连慕呢都没有升起来,地上一点都不烫了。”
说完,南欢拿起桌上的羊奶糕咬了一口。北塞王叹了一口气,放下了手上的东西起身走到了南欢背后,把没有编完的半边头发捞了起来,继续着这项工程。
北塞的女子,因为信仰天祖女神,所以日常出行都顶着一头小辫子,这样的小辫子,自己编倒也不是不可以,但要追求好看的话,还是要其他人来编最好。
因为这样,北塞的男儿都得学会编辫子,如果不会的话,成年之后是万万迎不到媳妇的。
所以,北塞王这么一个身形高大,手掌心里都是老茧的男人,编起辫子来一点都不生疏,还能编出好几种花样来。
0124 世界三(17)1150珠珠加更
边帮南欢编着辫子,北塞王边提问:“那个中原小子今天怎么惹你了?”
要知道,当时南欢就是看中了宋觅编辫子的手艺,才会让北塞王出面把他要来。
现在南欢顶着这一头没有编完的辫子跑到他这里来,想来肯定是和那个中原小子起口角了。
南欢吞下口里的东西,语气当中带上了点点生气:“他管得可多了,比阿妈还要多!”
北塞王摇摇头,深知自己这个女儿最讨厌没有血亲关系的人的说教了,哪怕是编发手艺深受南欢青睐的宋觅。
“好了,尔塞满,你看看行不行。”北塞王编辫子的功夫,南欢已经吃了个八分饱。
她接过北塞王递来的随身小镜子,满意地欣赏了半天然后把镜子还给了北塞王:“好了,阿爹,我出去了。”
北塞王叮嘱道:“今日集市那边有很多中原商人,你小心点,里面很有可能有中原的贵族。”
比较北塞和中原这一仗,可是北塞赢了,中原那边开放了不少货物的贸易准许呢。
“知道了!”南欢摆摆手,踏出了帐篷。
宋觅已经在外面等了半天,见南欢出来,他立马就蹲下了身,把手里的鞋子放在了身前,捧起南欢的脚为她穿上了鞋子。
南欢的心情好起来了一点点:“算你会做事。”北塞民风粗犷,所以很多事情南欢自己忘记的同时,跟在她身边一起长大的几个侍女都会忘记,往往是一起挨训。
但是,比起她们几个,来自中原的宋觅就心思细腻多了,也就是冲着这一点,南欢才会把宋觅一直留下来。
穿好了鞋,南欢收回脚,眉眼飞扬:“我们今天去集市那边瞧瞧,听说今日会来不少商队呢!”
说着,她率先往前走,离开了这片帐篷的驻扎区域。
看着远处成群的马儿,南欢把挂在脖子上的哨子拿起来,吹一一声响亮的口哨。下一秒,一头枣红色的高头大马跑了过来,马蹄上带着兴奋的音符。
南欢见马儿来得这么快,满意地拍了拍马儿的背,然后就这样直接翻身上马,连马蹬都没有踩。
北塞的儿女从小就是在马背上长大的,甚至在成年那天,还会收到自己的小马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