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会在走的时候给女生留下一些面包、食物或者漂亮的小首饰,他不是在嫖妓,只是出于对女生的尊重和敬意。他还能记得每个女孩子喜好的东西,揣在口袋里等着女生抱他的时候从他的口袋里挖出来。

像是一个会发零食的大玩具熊。

“我们都喜欢你。”小镇的姑娘对他说。

“我也喜欢你们!”艾德蒙举起酒杯,笑的光辉灿烂。

他的恶名在地上疯传,艳名在地下远播。偶尔甚至会碰到几个想跟他试试的少年,他都会一派人家屁股让他爬起来:“得了吧,拉屎的地方没松紧,小心屁股被草坏,跟老子打橄榄球怎么样?”

他带着小伙子们在隐蔽的地方玩橄榄球,他以一敌三,跑得飞快,撞得贼凶。

如果没有意外,他打算在中东干到二十五岁,那个时候他的弟弟和妹妹毕业,最小的也考上了大学,他不需要再靠卖命来换钱。他计划提交申请回法国当一个普通小军官,毕竟他觉得当兵的感觉还可以。

就是有点儿舍不得这一片灿烂的沙子。

二十四岁那年,艾德蒙升上了中尉。

他的皮肤晒得更黑,肩膀更加宽阔。他入伍早,当了这么多年兵其实年纪还轻,于是留了一圈络腮胡装老成。

军衔高了更没有人管他,他从私下里喜欢抽烟喝酒泡女人玩游戏,变成了明面里喜欢抽烟喝酒泡女人玩游戏。

他还在左手胳膊上纹了一个他喜欢的游戏英雄瑞雯。

以暴止暴。

他觉得自己这样特帅,一点都不蠢。

有人的人生在二十三岁转折,有人在二十四岁。

盛夏,太阳将沙子晒的滚烫,他领到一个任务,要带领小分队去阻止一个恐怖组织运送军火,他拉上自己最亲的四个兄弟一起出发。

他们带好了装备,制定了完善的作战计划,在打仗的时候,艾德蒙从来是个谨慎的人。

“GO。”他对队友比了个手势,从后面抄了恐怖组织的底,用一个兄弟的轻伤换走了人家几条命。

“疼吗?”他问那个腿上正在流血的朋友。

“没事儿。”当兵的谁怕这点疼。

他给朋友包扎,因为腿脚不便,因此回去的速度变慢了,刚刚死去的组织其他成员冲了上来,十几个人将艾德蒙一行围成一圈。

“你们他妈的觉得打得过?”艾德蒙一声大吼,端着枪开始硬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