怕当年的法利什,都不如他。

“主人……沈夜被您用……很幸运……”他用碎裂的语句表达,他对林锐的感激、崇拜和爱意无以为报。

如果林锐觉得他跟狗做有趣,他马上就会去找一条狗。

如果喜欢看他被轮奸,他愿意跪在广场上求人上他。

甚至喜欢他的眼睛、喜欢他的手臂甚至内脏,他可以自己将眼睛剜出来送给林锐,只要他一声“乖。”

沈夜不是不畏惧主人,先生与奴隶的等级之差刻在了他的骨髓里,他完全知道林锐掌握着他的一切,从自由到生命再到思想,他更知道,作为一个低级的奴隶,以虐待自己的方式来给主人取乐是一种常事。

可他总觉得林锐不会。

林锐不会伤害他,不会让他被轮奸或者被狗用,甚至给了他一双新的耳朵。

越是这样,他越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越不知道该如何是好,他越不安。

配得上吗,他一旦这么问自己,答案肯定是不配。

但他完全不敢想自己被主人抛弃会怎么样,这是比死更让他害怕的事情。

或者说,死在主人的凌虐当中,比被主人厌弃,是好得多的结局。

而且,他已经被抛弃过一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