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先他跟童艳艳说过,聂铮足够牛逼是因为家世够好,但眼下看来不是,这男人的日子过得跟他想象的不同,严谨自律且不说,这一面墙的书竟然都读过,而且事业做到这步还每天都坚持读,那应该算得上勤勉博学吧。
妈的,这滋味有点难受。人家已经那么有钱了还一天都不懈怠,他这穷小子拍马都赶不上。
真是人比人气死人。
于是,童延突然没了缠着金主问的心思,沉下心来边查边看他以前不想明白、现在看不明白的玩意儿。
但一个从小被放羊长大的孩子,琢磨自己完全不感兴趣的东西是什么样?
前二十分钟,童延摊开书:哦,这样,懂了,没意思,没意思也得接着看,接着看,接着看,接着看……
二十分钟过去:接着看,没劲儿,没劲儿也得接着看,不懂,查!……今天太阳真大啊……金主看书好认真……几点了?该去公司了吧……哎我脚怎么了!?……
于是聂铮合上书回头时看到就是这样一幅画面:童延捧着本书,视线却擦过书册边缘直直垂向他自己的脚,夹着人字拖的双足看起来在极力并拢,脚丫子还十分灵活的动了动。
聂铮:“……”行,自己也能一台戏。
悄然无声地起身,过去到男孩面前站定,“脚好看?”
童延头都没抬,“不好看,你瞧我是不是拇指外翻?”
聂铮顿时觉得阳光炽烈,呼吸艰难,微微眯起眼睛,“我看还正常,书好看吗?”
话音一落,童延惊得跳起来了,打着哈哈想把事儿糊弄过去,“好看,聂先生,你看我真的拇指没外翻?刚才脚挺疼。”
聂铮一言不发转身走了,突然萌生出一个想法:他这辈子最好都别有孩子,万一撞上个这么熊的,该多给自己添堵。
他坚信对熊孩子就得用高压手段,于是接下来几天早晨,童延被他强留在书房里的。
半个小时转回头去看,行,熊孩子又在走神,聂铮用力一声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