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
他妈是个话唠,去哪都能和人唠嗑,可到了京城后,就像个锯嘴的葫芦,没人和她说话,整个人都变得沉闷起来。
还是回老家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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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的时候,穿上自己最好衣服的白雪菲还自信满满。
直到她看到那些出席宴会的千金小姐们,她们头发上装饰的水钻,耳朵戴着的珍珠耳环,脖子上的粉钻项链……
白雪菲暗暗咬唇。
她突然理解,为什么莫泊桑笔下那个女人要去借项链了。在这种场合,脖子上挂鲜花和闪耀的钻石完全不一样,那是村姑与千金小姐之间的区别。
白雪菲犹豫许久,还是没胆子将衣服下的空间镯子拿出来、除去裹在上面的丝带戴在手上。
那是她的王牌!
而且,她也担心这些千金小姐看出来,消息传到江敏若耳中。毕竟是江敏若的传家宝,说不定她戴出来给这些千金小姐看过呢,要是被认出怎么办?
白雪菲越看这些穿着昂贵礼服、戴着贵重首饰的女孩们,就越恨两辈子之间的差别。
如果是像上辈子的末世那样,兵荒马乱该多好,她即使打劫了珠宝店也没人知道。上辈子,一包珠宝的价钱也就值一袋米,经过基地地摊的女孩都不屑一顾……
她本以为,经历过上辈子,她对珠宝首饰已经不看眼里,可眼前的觥筹交错、酒醉灯迷的名利场,又勾起她对奢侈品的欲望。
“白小姐,这边。”
一个穿着手工西服、被很多富二代包围的男人朝白雪菲招手。
迎向众多女性羡慕嫉妒的眼神,白雪菲昂首挺胸,终于自信起来。
她有异能,她的异能比最贵的钻石还要珍贵,比最美的礼服还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