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课业永远倒数第一,估计等这批小朋友升到天字班了,他还是倒数第一。
夫子们最开始也研究过很多回,最后得出的结论是,不适合修炼,还是当个凡人养着吧,能活多久活多久,做个朝生暮死的蜉蝣好歹还能快乐点。
所以夫子们平日并不怎么管他,甚至可以说的上是放任。藏书阁随便看,灵圃随便进,兽园随便摸,药庐常住,还有医仙的徒弟随时照顾,也就演武场平日里会阻拦一下怕他进去被哪个不长眼的人磕了碰了,为此还特地给他开了一个近距离观赏打架的观景台,虽然成蹊从来没去过。
成蹊在宿字班上了两个月,在各方面的偏宠下,完美的咸鱼起来。当然,总考倒数第一还是会被罚的,灵文写了没用那就抄丹方嘛,还能帮医仙解决一下人手不够的问题。
“你这日子过的还挺舒服。”李景酸溜溜道。
“那是因为我活不长啊,就算没有主角杀我,我这身体也活不过十八。”成蹊慢悠悠临帖,“夫子对于我的任何优待,都是基于同情和对我身份的畏惧。”
当世三大仙宗,三重天隐居世外,太一宗是天下宗门,有缘者皆可入,只有齐云仙府不一样,他是唯一一个由家族世代掌控的仙门。
齐云仙府三公子,被所有人偏宠的娇娇儿,幼时便是想要星星,父亲都能寻到星宿碎片,送予他做随手可拋的玩具。天下没有什么不是他唾手可得的,除了寿命。
天生的灵体,让他对灵力无限亲近,但身无灵骨,他便是吸收再多的灵力,也无法使用,等到年岁渐长,肉/身承受不住时,便会化为齑粉,归于天地。
但有仙骨的话又不一样,就比如三重天的玄天君,生而灵体,并生仙骨,修为对他来说如呼吸一般简单,天生的神君,命中注定得享大道的天才,怎能不让人眼红。
所以齐云仙府才会对容缨那身仙骨如此垂涎,试图让少主换掉那一身骨头,窃取容缨的命数。
第一世确实成功了,然而成蹊修炼出了岔子,变得半人半魔,最后被黑化归来的容缨凌迟活剐。
而如今的成蹊没那野心,也没那胆子,只能活十八岁就十八岁吧,六年就这么玩过去,其实也挺长的。
就当社畜临终关怀了。
作者有话要说:
成蹊:早死就早死喽,我选择摆烂。
其实,这是一本团宠文
第13章 章十三
“其实按照你这么高的起点,要想活的久一点的话,方法还是很多的。”李景与成蹊传音。
“比如?”
“比如抱紧主角大腿啊!”李景将书箱顶出一条小缝,“按照朔阳城里你们俩相依为命的架势,你对着容缨撒撒娇,他必然不会忍心杀你,以如今他对你的态度,再往里发展一下,帮他打打反派,送送资源,掏心掏肺,必定量产引起质变,标准的炮灰拯救美强惨啊!”
成蹊在脑袋里设想了一下,一阵恶寒,“我看你这是嫌我死的不够快。”
容缨本就厌恶他至极,朔阳城内救他一命是因为主角本性善良,当兄弟可以,当对象……大腿怕是还没抱上去,他就先被主角一巴掌拍死了。他与容缨最好的相处模式就是两不相见,主角走主角的通天大道,他当他朝生暮死的小透明,不在主角面前丢人现眼才是正解。
“啊,不喜欢容缨的话,那你就换一个反派路线嘛。”李景撑着他那张神仙模样的脸,轻声细语道,“趁着他如今修为还没那么离谱,找上你哥,你爹,动用齐云仙府所有人脉势力抓住他,杀掉他,抽掉那身骨头,直接斩草除根灭他神魂,夺了他的气运自己当主角!”
“然后容缨重生,联合九州所有对齐云仙府不满的门派百姓,高举灭神的大旗,再灭一次齐云仙府满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