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喊,坏菜了!
大杀神的威力令胡人腿软胆寒。
以至于一万两千弓骑兵发挥出的杀伤力,竟然还比不上先锋营这三千人。
山谷里作战对甘明兰来说,属于开挂了。
一切林木的枝条和根茎,只要她想,都能成为她杀人的利器。
夜色,就是最好的保护色。
别人看不见的地方正适合她发挥。
手里的兵器,已经从木枪换成了葡萄老藤。
七八米长的两根。
甩出去,一根能捆住七八个人的脖子。
只待她用异能催动葡萄藤发力,这些脖子就很快速把人勒死。
毫不谦虚的说,这些人真不够她玩上一个时辰的。
不过,她是个体恤下属的好将军。
军功自然少不了他们的一份。
但为了减少先锋营的伤亡,她还是小小的做了一下弊。
跟在她身后的古千夫长等人,只觉得这些胡人就跟饿得没了力气一样,跑都跑不动。
只傻傻的站在原地大声嚷嚷,等着他们上前去砍。
一砍,一个不吱声。
出奇的好杀。
甘明兰也就仗着大伙儿现在还听不懂畏兀尔语。
明明这些圣战士们嘴里,是在惊恐的大喊:
“真主安拉降下了天罚!是天罚啊!我的腿被撒旦(恶魔)抓住了,我的腿!”
“啊!是甚么缠住了我的手,我的手......”
“有木刺,木刺刺透了我的脚板心!”
“......”
哈斯巴仁,他的长子莫日根,还有他刚满十六岁的小儿子苏日勒还有几个品级较高的将军。
不到半个时辰,就落入了甘明兰手里。
这些胡人贵族自认身份贵重,丝毫没有掩饰自己在军中的不同。
从服饰到兵器装备都透着贵气。
简直是,一抓一个准。
第299章 磨刀霍霍向胡人
金银一向都是财富和地位的象征。
也许马背民族的祖先们一直都没有固定住所,在器物选择上他们尤其偏爱金器。
继黄金墓的金沙铺地后。
古千夫长等人又开了一次眼界。
他们从哈斯巴仁和他两个儿子的随身物品中,找到了:
鹰顶的金冠、兽纹的饰牌、虎柄的酒壶、豹耳的金碗、包金的象牙梳等数件金器。
其中。
价值最高的是四十箱喀什葛尔汗国铸造的金币!
每一枚金币的重量大约能换邶国六两银。
一箱一千枚,总价值二十四万两银!
而那些伤亡的胡人身上,更不缺宝石戒指、金币或银币之类的值钱物件。
一切的一切,都被叫做战利品。
先锋营队员们忙坏了。
一个个怀里鼓鼓囊囊,还叮叮当当作响。
嘴角咧得,AK都压不住。
如今出门,个个都要带两个以上的水囊。
有的水囊它是用来装水的。
有的却不知道自己装的下一件物品会是啥。
总之,皮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