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就是个奴隶么,也不知道时予哪里买的,实在太好看了,我也不白玩,今天打的猎物给你分一半如何?”

周围传来吸气声,今天打的猎物可不是,至少能吃四五天,这还是因为天气太热放不了太久,要是天气凉快点,省着点吃至少能吃十多天。

一般情况,奴隶最多一两颗美味的野果或者一顿饭菜就能交换下来好几听,不过盛云朝确实长得不错。

他穿着宽松的白袍,遮挡住锁骨以下到脚踝位置的皮肤,可裸露在外的皮肤依旧能看得出莹白如玉,细腻光滑,简直比他们部落里最娇贵的首领的女儿的皮肤还要好。

五官精致,气质清冷,如皎皎明月。

这样的人,别说五六天食物,就是再多点,也想交换来玩玩。

不过那人话音刚落,就被呵斥的那个战士给了个白眼,说道:“他可是岩盐部落的祭司,首领已经答应让他以后居住在我们砚山部落,是我们砚山部落的人了。”

‘嘶’周围听到的战士们吸了口凉气,不敢置信的看了眼盛云朝,接着又纷纷看向沈时予。

这次落在盛云朝身上的隐晦轻佻的目光消失了,他们畏畏缩缩,只看了一眼就立刻收回视线。

盛云朝可是比他们部落的祭司还要厉害,他们曾经无数次期盼,盛云朝要是能出生在他们部落该多好,可没想到,有一天这个梦想成真!!

“可以啊,沈时予,没想到你还真的将人找到了?”

“部落里能出现在盛祭司这样的人,我们以后都能看病,不用担心死掉了。”

“可不是,首领已经答应给盛祭司盖房子了,估计后天就能住进去。”

“我希望盛祭司也在我们部落里教导孩子们学这个…医…医术…”

盛云朝的大方是出了名的,很多去盛云朝那看病的战士等人,想偷偷学习一下,盛云朝也不会吝啬,还会耐心的给他们讲解。

久而久之,谁不知道盛云朝这个祭司,看着冷冷淡淡,可实际上内心特别柔软。

沈时予周围的战士已经热烈的讨论起来,这个消息在部落大部分人这里已经传开了,小部分不知道是带过忙碌,还没时间知道这些。

可沈时予却脑袋一片空白,他看向正直勾勾盯着篝火,一言不发的盛云朝,心里忽然砰的一下冒出怒火。

男人坐在地上的石头上,双臂抱着膝盖,整个人看着小小一团,脊背和蝴蝶骨的线条因环抱着自己的关系被勾勒出来,橘黄色的火焰将他皮肤莹白细腻照的泛着一层绯色的光,他纤长的眼睫在轻颤,像是蝴蝶震动的翅膀,勾人的不行。

可沈时予此刻已经被怒火击溃了理智,他气的整张脸在半明半暗中狰狞起来,看着盛云朝的眼神黑沉,里面像是压抑着狂风暴雨,随时有可能将盛云朝嚼碎。

似乎是感觉到他的注视,安静的看着篝火的盛云朝转头看过来,对上你晦暗的阴冷目光,盛云朝捏紧了把手,低声询问:“怎么了?”

沈时予收敛了神色,语气有些淡:“没什么。”

盛云朝点点头,也没追问。

随着时间流逝,围绕着篝火聊天的人越来越少,盛云朝吃的不多,剩余的都被沈时予吃完,之后他们也跟着回去。

洗漱完,盛云朝看着那张勉强能容纳下两个人的床板,有些不太想回去睡。

洗漱完,从外面回来的沈时予问道:“怎么不睡觉?”

盛云朝拿着陶瓷罐子出去,摇摇头:“你先睡,我还不困,我去烧点水喝。”

“我去烧水。”沈时予哪里不知道盛云朝为何不想上床,走过去,将陶瓷罐子抽出来,朝外面走去。

到了外面,他他深深吸了口气,脑海中不断回放着部落里战士们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