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清晰。
不过郑好好也知道,这必定是今日梵梵脱下的衣服口袋里的东西,每次沐浴换衣之后,衣服口袋里的东西,花衣她俩就会将此放在床头桌上。
俩孩子的衣服大多是经过郑好好改过的,口袋很大,为的就是让俩孩子看到喜欢的东西,想装着就可以随意的装上。
在郑好好的记忆中,小时候最喜欢衣服上有好几个口袋,上面一个下面一个,左边一个右边一个的,恨不得全身上下都是口袋,谁的口袋多,光是这一件事,就足够在小孩子之间炫耀个好几天。
是以她也给自己的孩子多做了几个口袋,想的也是尽可能的给俩孩子的童年多增添一些童趣罢。
郑好好走近了些,才看清桌子上的东西是什么,原来是一根猫尾巴草,被梵梵塞进口袋的,来回跑动间团成了一团。
好在并没有团坏,稍微整理一下便又恢复了原样。
“梵梵怎么还把草揣兜里带回家了?”郑好好有些哭笑不得,脑海里顿时出现一副画面。
一只小小的一团,蹲在成片的猫尾巴草里,揪了一根出来,然后揣进兜里了。
不过这次郑好好却没有想对,其实这草原本是知知逗梵梵玩的,然后塞到弟弟手中,在去接小丫头的糕点时,连忙将草团着塞到了口袋里,才去接的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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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宋灵昀回了书房去看书,郑好好也跟着一道。
不是去看书,而是手里拿着针线和棉布棉花,在灯下缝缝补补。
俩孩子都睡了,此时两人共用一灯,节省,还有人相伴。
宋灵昀看书的间隙抬头看了一眼,顿时被郑好好手中之物吸引到了。
走到她身前,煞是好玩的看着她摆弄:“夫人怎么自己做起布顽什来了?梵梵和知知,何时也喜欢起了这样的小顽意?”
他倒是不知,两个男孩子,虽不知是兄弟哪个喜欢的此物,他只是疑惑,哪家的小郎君竟喜欢这样粉嫩的兔子布顽什。
郑好好失语笑笑,接着朝粉兔子里塞棉花,“这哪里是给自家孩儿做的,这是因为你家小郎君又给他哥哥惹祸了,把知知好不容易交到的朋友的娃娃,随意的丢在了地上,还把人家兔子的耳朵吃掉了一只,人家小女娘哪里愿意,这娃娃,是我做了去赔偿人家小娘子的。”
宋灵昀只抓住了这句话一句重点,神情大骇:“梵梵竟将布顽什的耳朵吃进了肚子里?这怎么使得?方才钱太医过来之时,夫人可有教钱太医给梵梵一并瞧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