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章(1 / 3)

不喜欢隋时的新发型,摸起来像刺猬,比他的性格更扎人,腻着人下巴的时候总有种古怪的刺痒,受不了。“唔,隋时,舌头别――好扎手,头发、”颠倒地表述,“头发要留回来。”再换成去抓身底下的沙发,怎么也抓不住。

隋时仰起头,嘴唇攀附上去,亲他的肚脐和小腹,湿漉漉地舔他的胸脯肉,手覆盖在艾语扬手背上,安抚地,“别那么娇气。”

艾语扬想哪里是我娇气,隋时的阴茎抵着他的?驴谑蕴剑?又刺又顶,戳着他的阴蒂反复磨,叫他眼泪水挤出眼眶,喉咙紧绷绷,“我不喜欢,反正要留回来。”又尤像摸上瘾,手摸索隋时的后脑勺,兹兹剌剌的。

隋时把艾语扬的手从自己的身上剥下来,问他,“不是说不喜欢吗,还摸。”心里想当时拿着推子跟他们一起剃我头的时候不是也很开心么,现在才说不喜欢,抓着他的手放嘴边模糊地吻,“怎么这么粘人。”

事实上艾语扬不算粘人,真要比较不如说隋时才是纠缠不休那一个,那种粘――细论也蛮不值得信赖,毋宁说是小狗护食的本能,管这又管那,比任何人对艾语扬都要来得悭吝。

隋时的青春期不比别人来得晚,却较其他人长许多,好像漫漫无边,二十五岁还在做扮酷行径,这样看来他到八十岁可能还是个小孩。

叛逆不止是他十八岁突然和爸妈说要报音乐学院,组一支好像不可能长久的乐队;也不止是他一头热硬是强扭一颗不甜的瓜,谈感情也像一厢情愿。思维如跑马,未来无规划,康庄大道放着不走,偏岔出一截新的,脱缰的当下主义。

他颇有想一出是一出的习性,处事不谨慎,个人为优先,鲜少考虑别人,艾语扬不止一次恨隋时招惹他――曾经。同窗之谊堪称稀薄,肉体堆叠起的情感不足道,似浮光掠影,艾语扬时常想自己能和隋时混在一块儿奇妙,两个高中生,平时不见得多熟稔,床上先滚了几遭,更何况开始得那样不平和,怎么还可能一起玩乐队。

艾语扬不是那种,泡在蜜罐里长大的小孩,甚至可以说,他这样的小孩――意思是他这种情况的小孩――应该被养得更加尖锐一点,而不是别人随意地招招手就跟着别人走,如此不设防。也不应该是在他趴在课桌写谱,隋时说一句“我能给你弹一辈子琴”,就和隋时凑在一头。

当然,艾语扬也不能说再由他选一次他就可以干脆拒绝掉。隋时在床上油嘴滑舌,床下却拿不出什么花言巧语,隋时那时候说我能给你弹琴,一句专属于乐手的表白,类同于儿子对妈妈说我给你洗一辈子碗,谁受得了呢!

“你不知道当时他那个眼神――”艾语扬在向最后来的鼓手解释组队的原因时强调这一点,只有隋时不在场他才能坦诚地说,“――简直让人没法拒绝。”

在后来艾语扬总是能想起这个微不足道、细枝末节的画面,好像它能佐证隋时当时多真诚,或者辩白自己的口是心非似的。

结果表明隋时的选择与执拗也不算坏,现在居然还能跑一跑巡演,连乐迷数也很可观。乐队像打翻的调色盘混合起来的颜料,各自迥异的,不同的细胞承载各异功能构成整体,意识过来时似乎已经无法割舍了。这一切似乎变成从身体里生长出来的一部分,是原本就拥有的脏器,失去它也没法活命。

前段时间艾语扬还做一个梦,事后总觉得其中有什么难以为人道的隐喻,是潜意识的缩影。

坠在梦中尚不自知,情绪飘飘然且混沌,陌生的街区由艾语扬漫游,内心空泛地,走了有好一会儿,好奇心稀缺,只晓得一直走,背着把琴,好重,肩膀在被压垮边缘摇摇欲坠,满心想找个垃圾桶丢掉它。可是这个街怎么永远也走不穿,也不见到垃圾桶,奇怪。

好不容易才找个地方蹲下来,艾语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