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话问得粗鲁。

斗诗是风雅之事,重点在诗词意境,被这个福宁公主一说出来,怎么好像斗鸡一样。

不过倒也是福宁公主能问出来的话。

在场众人眼角抽了抽,在心中暗自吐槽。他们以文雅人自居,又是最好面子的少年时代,一时谁也抹不下面子回答,齐齐沉默了。

场面有一瞬间安静。

可是他们都是重臣贵族之后,有底气不回答福宁公主的问话,跟在明珠身后一起过来的其他人,可没这个出身和底气,否则也不至于想要费尽心机想要结识公主了。

让这样的沉默蔓延下去,自然是不妙的。

人多的聚会里,从来不会缺救场的机灵人。之前提议过来看斗诗会的青年,已经看准时机,把最前方桌案上的东西呈过来,献给明珠。

“殿下,这是洛水庭今日所做诗词共计十三首,请您赏阅。刚才我们听到的是陆家三姑娘新作的诗,颇有意趣,备受妙赞。”

明珠也记得青年,刚才正是他出言建议,才避免这一大群人彻底堵死路口。

分明是跟在她身后过来的,也不知道短短一个照面的时间,对方一个普通人,是怎么摸清楚洛水亭发生的事情,并且说得如同亲身经历一般。

明珠睫毛微垂,接过那叠宣纸翻看起来。

她看得不细,匆匆一眼阅过。

就像她刚才有意的问话一样,刻意与原主作风接近。

坐在这里的人和外面的那些不一样,他们和原主一起读书、长大后也时常在宫中宴席见面,说得上是最熟悉原主的一批人。

在他们面前,明珠还是愿意花心思维持一下原主的习惯,比如说一个对诗词不感兴趣的文盲。

翻动纸张的时候,墨香浮动。

明珠很快就翻到第十三首,果然看到了熟悉诗句。

这次,明珠沉默得真情实感:“……的确不错。”

怎么说呢?

这首咏柳默写地真的很顺畅,连标题都没改一下,如果署名不是这个什么陆初初,那就和她记忆中的一字不差了。

明珠是真的因为最后一首诗沉默了。

可是她此时的表现落在众人眼里,却也真的坐实了福宁公主是个词穷的文盲这件事。

竟然连第二句话都想不出来。

双方各自默默消化自己内心中涌现的复杂情绪。

场面再次安静下来。

就连救场大佬都发挥失常。

这时,一道清脆的女声横空出现,打破微妙平衡。

“斗诗会还没评出胜负呢,既然福宁公主正巧来了,不如请福宁公主评个一二三名来?”

众人循着声音看去,见说话的是个身穿鹅黄色衣裙的脸生姑娘。

有人疑惑、有人恍然大悟。

明珠也看过去,仔细辨认一瞬,从原主的记忆里发现这位鹅黄色衣裙姑娘的身份。

也是巧,她正是最后一首诗的“作者”,陆初初。

第44章

很多人觉得这姑娘眼生,是因为陆初初小时候曾经走丢过,今年刚被陆家认回来。

原主记得她,是在前世,陆初初回京后闹出许多轰轰烈烈的事迹,整个京城的人都津津乐道,就连原主也有所耳闻。

不过上辈子原主一颗心被林温逸吊着,根本没心思参加别的相亲性质的宴会,和陆初初没什么交集,只是知道有这么个人罢了。

原本不认识陆初初的人经过身边人科普,也知道了这位陆家三姑娘是什么来头。

众人面色古怪,纷纷都将目光投向陆初初,想不明白她为什么要说出让明珠来评优胜的话。

如果是一般的贵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