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把东西放在橱柜旁边,一屁股坐在阮乔旁边的小凳子上,

“我陪着你,一个人呆着挺无聊的。”

他从口袋里神神秘秘地掏出了一个东西,外文包装,上面写着一些英文字母,阮乔根本看不懂,但是包装纸他很熟悉,是他以前吃过的一个很好吃的巧克力牌子。

“给你,吃巧克力,我托人带回来的。”

“你喜欢的榛子味儿。”

“!百川大哥你真好…”

阮乔看见李百川手里的巧克力眼睛都亮了,他接过巧克力,小心地撕开了包装纸,那块巧克力是方形的,做得还挺大,阮乔掰了一块塞进嘴里,然后把剩下的又还给了李百川,好没等人拒绝就说

“你也吃点吧百川哥,我们一起吃。”

“啊…好。”

李百川其实对巧克力这东西没什么感觉,他喜欢重辣的食物,这些甜滋滋的零食在他嘴里都一个样,但是当榛子味在嘴里化开,阮乔坐在他旁边小仓鼠一样嚼着东西的时候,他又突然觉得好像这种糖是挺让人上瘾的,让人想一口接一口地一直吃下去。

阮乔家里杀的那只鸡挺大的,煮的就稍微久了一点,等到炖好的时候都已经过去十分钟了,一掀锅盖,喷香的鸡肉香气和肉蘑的松木味道就一起飘出来溢满整个房间,阮乔熟练的把鸡盛出来,两手端着就往屋里面走,他厨艺很好,对这种事情早已经是轻车熟路,只有李百川一个劲儿地在旁边紧张,他可还没想象过阮乔做饭的样子呢,甚至下意识以为阮乔是不该做饭的,毕竟看着阮乔玉粉的一张小脸认真的看着锅里的鸡肉汤汁炖的火候的时候就像是看见了画上仙气飘飘抱着莲花灯台的仙子出来种菜一样不现实。

但是李百川也不得不承认,阮乔做饭的确很好吃,好吃到他恨不得把碗都舔干净,但是最后还是嫌这样太丢人所以没有做。

吃完饭之后阮乔和李百川闲聊,阮乔的父母已经去了另一个屋子呆着了,聊着聊着不知怎么就聊到了阮乔那桩尚未完成的婚事,李百川犹豫着开口

“你还,准备去找你那个未婚夫吗?”

“…我…可能过几天会吧,我也不知道。”

“我看其实你也不用去找,他都这么多年没回来了,说不定早就…”

李百川本来想说说不定对方早就已经忘了这回事,或者再坏一点,没有忘只是不想回来了也说不定,但是当他看到阮乔低着头,手指不停地绞着衣服的样子又什么也说不出来了,最后只是默默改口道

“说不定只是太忙了。一直没抽出来时间。”

“哥你也是这么觉得的吗!我,我也这么想的!

可是他们都说他不要我了…”

李百川看着阮乔,心里面暗暗叹了一口气 ,他倒是巴不得阮乔那个什么未婚夫不要他,这样他才能趁机上位不是,甚至他觉得那个未婚夫根本就是不要他了,十几岁的孩子,又不是婴儿,怎么可能自己说过的话都不记得?这么多年没回来,什么态度几乎是已经摆在了明面上,阮乔家里都不怎么提这件事了,从始至终不信的只有阮乔一个人罢了。

但是再怎么说,他也是不舍得看到阮乔失望的,何况有些事情不见黄河心不死,老是让阮乔一直想着也不好,不如自己真正去问问。

所以在后来阮乔说要去大城市找他那个未婚夫的时候,李百川其实是不意外的,甚至还有点期待,期待那个小子最好变成了冷酷渣男,彻底放弃这桩婚事才好,

唯一他意想不到也接受不了的就是,阮乔这一走,就走了三年。

三年后,李百川终于坐不住了。

【作家想说的话:】

脑了一下感觉很好笑,程知许以后不但要和高文轩内斗,和顾桓外斗,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