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绍轩是从山沟沟里走出来的,唐羡之第一次见他的时候,他那件格子衬衫都被洗得近乎透明。中午吃饭一般就点一份米和一份素菜,一米八几大个子,也不知道怎么挺过来的。

唐羡之当时觉得这个暴脾气小子能吃苦,可惜身上一点也没有能当明星的潜力,气质也土土的。但他那会儿还小,就是被对方追梦的样子迷得七荤八素,恨不得每一分钱都砸在他身上,教他仪态、帮他穿搭、给他补身子……

现如今,洪少轩成了一线艺人,这一身始祖鸟没个几万块下不来。他不说,人人都认为他本就是个富家公子哥。曾经资助他的唐羡之,现在哪怕身价翻二十倍,也比不上他一根毛。

但如果没有那次背叛,唐羡之真会由衷的为他高兴且自豪。

如此善妒的唐羡之,唯独希望洪少轩飞黄腾达,飞得越高越好。

哪怕把自己远远甩在身后。

“你这种城里大小姐指定没见过野蘑菇,想吃饱就和我一块挖。”洪少轩突然打断了唐羡之的思绪。

“滚你妈大小姐……”唐羡之一边嘟囔着,一边开始刨地。

不多时,两人采了满满一大包蘑菇,然后用树枝串起来,放在火上烤。等烤熟了,咬开微脆的表皮,内里软嫩多汁,浓缩的鲜味混着盐巴的颗粒感在舌面滚动,咸鲜中透着菌类特有的甘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