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三米的距离,清欢突然停住了脚步。
“临川,能帮我拿个东西吗?”
“什么东西?”
“ 本文由捌/陆柒/零捌/贰柒整理 他的面具还有变声器。”
面具变声器,拿这个做什么?
虽然傅临川心里有疑惑,但清欢向来聪明有主张,他也没有多说,转身让一个人去拿东西去了。
十分钟后,浩浩荡荡的车队掉头从另一边的山路下山,清欢也在傅临川怀里沉沉睡着了,这一睡,便是三天。
*
三天后的清晨,清欢是在清园里醒的。
一场暴雨之后整个林城的空气格外清新,明亮的阳光洒在清园的花草上,透明的露珠随着叶片颤动点点滴落,一打开窗户就能闻到土壤的清香。
二楼清欢的卧室里,清欢正躺在柔软的真丝床品上,经过三天的静心治疗和照顾,她身上的淤青血痕已经浅了不少,脸上也有了淡淡的血色。
掀开被子赤脚走到落地窗前,拉开窗户后一阵清爽的风吹进来,把清欢的长发吹起,也把她白色的睡裙裙摆吹起。
恰好此时沈云端着早餐过来,她站在门口看着清欢的背影,心里突然有些感叹。
不得不承认,即使现在满身伤痕身形瘦弱,清欢依旧是个美丽的女人,这种美丽不仅来自于她透亮的眼睛和水嫩的皮肤,更来自于她的气质和那种干净舒心的感觉。
以前沈云一直认为清欢没有她漂亮,确实,若单纯论长相,清欢是比不上沈云的,沈云是那种张扬的美,上妆之后更是红唇齿白摄人心魄,不过无奈,傅临川就是喜欢清欢这一款。
叹了口气,又摇头无奈一笑,沈云走到清欢身后把早餐放在桌上。
“吃点东西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