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淮凌公馆,时澄月后知后觉地揉了揉自己的脖子。

她发现一件事情,林一砚每次接吻的时候都要掐她脖子, 力道算不上重,甚至都没有用力,可不管一只手怎么放,另一只手永远贴着她的脖颈, 大拇指在她下巴上来回摩挲,四指指腹则会轻按住脖子一侧。

像拿捏住她最脆弱的咽喉和血管,指尖生出獠牙,稍一用力, 思绪便可随缺氧的大脑一起停摆。

时澄月心猿意马地想着, 没有注意到身后二十七号楼的门缓缓打开。

林一砚手里转着钥匙圈,转身往另一个方向走。

当下的林一砚很忙。

要去哄妹妹,和那条小土狗了。

·

国庆假期结束,学生们陆陆续续回到学校。

学校社团和学生会招新活动如火如荼地行进着。时澄月拒绝了和夏云巧一起报名学生会文娱部的想法。

摸着良心想想, 世事变迁,社会进步,时澄月依然没有一颗为他人热情服务的心。

在这些眼花缭乱的社团中, 时澄月在排球社和阿卡贝拉清唱社里短暂纠结了一下,最后义无反顾地选择了后者。

加入阿卡贝拉清唱社后, 每天晚上的课余时光都开始变得有意义了。

她终于些许领略到了大学的有趣之处。

但是林一砚对此表示痛心疾首。

人无法将兴(兴趣的兴)与爱这两者平衡地置于一架天平之上。有一方被当事人用心对待, 就有另一方被惨淡忽视。

气人的是, 他是后者。

悲愤欲绝被人抛弃的“林香莲”看着身居豪华明月楼里的“时世美”, 决心想个办法让她收收心。

“运动会?”夜风刮过,卷着树梢簌簌作响。

昏昧夜色里,时澄月抓着林一砚的衣角,习惯性倒着走,“你要参加呀?”

读高中的时候,她还记得别人说过,林一砚除了参加过一次高二的三千米长跑,其他体育项目都没有参加。

林一砚谎话张口就来:“没人报,只能我上了。”

“你报了什么?”

“三千。”

“三千?!”

天呐,她这位动不动就感冒发烧白白净净看着只会埋头读书的弱鸡男朋友行不行呀?

会不会在征战三千米的长途中猝死?

想到这里,时澄月眼里带难舍难分的情绪,她抹着眼角不存在的泪花:“你不会跑死吧?”

林一砚:“……应该不会。”

时澄月关切询问:“需要我来看你吗?”

他安静些许:“如果你有空的话。”

“当然有空。我男朋友比赛哎,我没空都要有空的!” 她信誓旦旦地说。

即将送她到北理工女寝外,林一砚把怀里的那杯冰奶茶递给她,刚要和她道别,时澄月又叫住他。

然后接下来的话把林一砚气了个半死。

她扭扭捏捏地说:“商量个事情,你要是跑第一,我就在终点等你,我还会亲你一口的哦!不过你要是半路人跑没了,那我很丢人哎,我们就当不认识,你不要和别人说你女朋友会来看你,我到时候就悄悄地从你们学校后门撤退。”

路灯的光洒在她上下颤动的睫毛上,似粼粼波光浮动。她贴心询问,“你觉得怎么样呀林一砚。”

林一砚揉了揉太阳穴。

不气,这是他自己找的女朋友。不能生气。

“我要是死在赛道上了,你可以先打个119再走吗?”林一砚说。

时澄月像小麻雀进食一般狂点头:“可以的可以的。”

而后又反应过来,“是120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