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鼠是认主的,别让它看到前主人。”
莫兰立刻反应过来,他们这次可能少不了要见到海登,便说道:“我一定会好好带它回来的。”
教授应了一声“好”。
他这个沉重的声音里面,似乎有着我想象不到的复杂思量。
不过,我很快就沉浸在可以见到夏洛克和华生的快乐之中,也把对教授的猜测放在一边去了。
作者有话要说:
要顺逻辑,所以明天才能写到变人。
变人不会有魔法要素,也就说没有衣服。(但本文是全年龄向的,也要保护兰尼的羞耻心)
没有兽耳和尾巴(主要是作者get不到这种设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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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1章 花栗鼠日记(12)
花栗鼠日记(12)小松鼠乖乖
他们到地地地地地地下停车场, 我不知道他们下了多少层,然后他们开了一辆城市越野车,从某条废弃的隧道出口离开了。
我感觉我有一天要是死掉, 一定是因为我知道得太多了。
车子里面很新, 时刻被保养得很好, 除了我熟悉的车键和方向之外, 还出现了很多陌生的按钮和转扭。在光线晦暗的车里,它们的轮廓发出清晰的红光。外面的街灯随着车速移动, 在暗色的车窗上浮光掠影,流光溢彩, 静谧而又深邃。在这种时候,欣赏外面的风景, 一定也能够和环境产生共鸣,内心也跟着平静下来。
然而,我们的车子里面放着炸裂的摇滚, 莫兰一边开车, 一边跟着回应, 激情陪唱着。
此刻被安置在驾驶位和副驾驶位之间的水杯放置处的我,一边看看莫兰, 又一边看看对这种噪音毫无反应的路易斯, “……”
好吵。
声音震得我整只松鼠的毛都开始颤巍巍地炸开了。
我本来想缩成一团, 放在水杯放置处, 这样我可以掩盖我用爪子捂住耳朵的动作。可是,这样的我从头到脚反而能感受到声音的震动。感觉我身体里面既装着键盘乐器,吉他、贝斯和架子鼓, 还有人在我体内唱着高频又意义不明的词汇。
撑了一首歌之后, 我逃难一样地从中间爬出来, 才刚爬到路易斯结实的大腿上,就被车子一个转弯,身子不平衡,直接顺着膝盖位置滑到了小腿上。
要不是我努力抓着路易斯的裤子,我现在就在车底了。
莫兰对这个情况毫无知觉,路易斯见状把我抓了起来,重新放回原来的地方。我不想回去,于是用尾巴攀着他的手背。路易斯甩了甩,见我不听话,就把我当做狗皮膏药一样从他手上撕下来。
莫兰余光看到这个小闹剧,嘴角挂笑,“看看小松鼠多喜欢你啊,还缠着你不放。”
路易斯对莫兰这种看热闹的态度十分不满,一边撕,一边说道:“这种毛绒绒的东西摸着不恶心吗?”
这话一落,我的心就被痛击,尾巴也跟着毫无生命地掉了下来。
路易斯,你就是个混蛋。
难怪你对我那么冷漠了?
原来你一开始就不喜欢我。
小松鼠明明那么可爱。
莫兰随口说道:“我觉得还挺可爱的。威廉也会很喜欢。我觉得,你应该也挺喜欢的。”
因为我不反抗了,所以路易斯非常容易地把我扯下来,口吻平淡,面无表情地说道:“威廉兄长喜欢的,我未必就会喜欢。”
我只好又去找莫兰做垫子,来减缓音乐的震动。莫兰见我把他当做树干爬,倒也不在意,甚至很亲密地跟我要蹭蹭。我连忙往后退,从他手心里面逃跑。
我也不是很怕。
可是我不喜欢这么亲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