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予秀摸了摸自己的脸,“咋了,脸上有东西?”
“你几天没睡觉了?”
“一直在睡啊。”只是睡不着而已。
“又跟那位吵架了?”
“想哪儿去了你,”童予秀笑笑,“就是忙着翻译期刊,在图书馆泡太久腌入味了,等忙完这阵就好了。”
叶鸿羽没多说,抬起头,视线落在教室角落某个抱着吉他的青年身上,“那他呢?”
“他怎么了?”
“我那天都说那么过分了,他还是每次都来,医学院的人都这么闲的吗?”
童予秀不禁失笑,“你还想让人家退社啊。”
“你不想?”
这边两人正说着话,教室门忽然被敲了两声,随即多了一抹颀长的身影,肤白貌美,盘靓条顺,正是街舞社社长易昭清。
正在指导苑子璇指法的侯霄只看了一眼,立即满脸晦气地偏过了头,叶鸿羽转头看向身边的童予秀,“找你的?”
童予秀不说话,冲着某个方向抬了抬下巴。
叶鸿羽顺着她的视线看过去,这才发现一直默默待在角落的柯凌渊竟然放下吉他,起身走到了易昭清对面,易昭清的嘴巴动了动,似乎在说些什么。
教室里到处都是吉他声,柯凌渊背对她们,根本听不清内容,叶鸿羽皱着眉头,表情称不上愉悦,“当着我们的面挖墙脚?”
“你不是希望他走么。”
“我是希望他走,不是被挖走,主动走跟被挖走那能一样吗?”叶鸿羽伸手把童予秀从椅子上捞起来,“你招进来的你负责,打不打脸你自己看着办。”
“……”虽然但是,对方其实算是侯霄招进来的。
叶鸿羽:“别怂。”
童予秀叹了口气,硬着头皮走上前,还未靠近,背对自己的人像是身后长了眼睛似的,忽然转了过来,她顿了顿,挤出个尴尬的笑容,实在没想好开场白。
“学姐好,”易昭清率先笑着打了招呼,“我们正说到你,你就来了。”
童予秀好奇:“说我什么?”
自从那天轰趴夜结束之后,她还是第一次见到柯凌渊,比起她的憔悴,对方简直称得上神采飞扬。
“学长希望我可以和街舞社共同演出,”柯凌渊道,“但是我觉得曲子有点难,没想好要不要去。”
“哪首曲子?”
“酷玩的《Viva La Vida》,”易昭清道,“就是之前学姐在十大歌手唱过的那首歌,我觉得很适合改编,不知道学姐愿不愿意再表演一次?”
三年前的校园歌手大赛,来自外语学院的童予秀凭借一首自弹自唱的《Viva La Vida》摘下桂冠,自此一鸣惊人,成为当之无愧的校园风云人物,直至今日,许多学生都还记忆犹新。
当时易昭清还是刚入学的大一新生,亲眼目睹这位大三学姐在舞台上的风姿后,内心只剩下一个想法
她是天生的巨星,活该光芒万丈,受人仰望。
只是可惜,之后再也不曾见她拿起过麦克风,偶尔出现时,也只是抱着吉他站在舞台角落,低调甘为陪衬。
“我已经很久没上台了,”童予秀耸了耸肩,“这种机会还是留给年轻人吧,我在下面当气氛组就行。”
话说得比较谦虚,实际人人都知道,一旦舞台上多了个主唱,不管唱得好不好,其他人都会被抢去风头,沦为伴奏或伴舞。
易昭清目光看向柯凌渊,显然是在等他的答复。
柯凌渊却看着童予秀:“曲子我不熟,可能弹不好。”
“这个学姐熟,”易昭清立马道,“学姐如果不想上台,可以指导柯凌渊吗?应该不会耽误太多时间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