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胶。简嘉则一个人在海报前不停穿梭,忽然,一个带血骷髅头面目狰狞地瞪着她,简嘉哆嗦下,转头躲回陈清焰身边,他头都不抬,只是伸手把人搂进怀里。
“海报吓着你了?”陈清焰直接问。
简嘉从侧面抱着他瘦劲的腰,腼腆笑了笑,却说:“陈叔叔,你为什么喜欢摇滚啊?你是叛逆的中二少年吗?”
说着,四下看看,揪着他耳垂,“你不会年轻时还吸毒吧?大麻?冰毒?”
陈清焰听的波澜不惊,他低下头,淡淡说:“我有底线,玩归玩,要是真碰了那些东西,老爷子早崩了我。”
他其实没想到她这么敢问,小脑袋瓜里,稀奇古怪的问题怎么这么多?
“程程,说的你好像很有经验,怎么,你有过?”陈清焰不动声色撩她两句,现在的简嘉,有种全然释放的鬼马劲儿。哪里是那个文静腼腆的大提琴姑娘?
但简嘉此刻执着地踮起脚,硬撑半天,盯向他的耳垂,像是有惊天的大发现:
“陈叔叔,你,你打过耳洞?!”
“哦,是。”陈清焰轻描淡写一笔带过,很平静。
两人不知剧烈亲密过多少次,她竟然没有发现。也许因为年代久远,印记变的浅,不仔细看根本发现不了。
十**岁时,陈清焰的确打过耳洞,在左耳。穿皮夹克、骑重型机车,在女孩子们的声浪里呼啸而过。那是他最出格的打扮,但彼时的少年,冷漠寡言又张扬,一副天上地下唯我独尊的死样子。
整个大院子弟的画风都跟着他跑偏。
简嘉窃笑起来,她知道,在陈清焰的身体里,那个热爱摇滚的少年并没有完全死去,只是沉睡。简嘉发现自己深深爱着陈清焰所有的侧面,这样,才是一个完整的他。
两人在店里淘了很久,他低声跟她介绍了许多经典乐队,如数家珍。简嘉最后缠着他,“你给我表演你最拿手的一首好不好?让我看看陈叔叔年轻时是什么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