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章(1 / 3)

“据我所知,凤冠的持有人当时并不在唐城。”

“是,在厦门,但有委托人。我跟你说,厦门可是个好地方,那个鼓浪屿我三十年前就去过。”

跟老李聊天,姜夷颇为费脑。他问的是前门楼子,老李说一会,就拐去胯骨轴子。姜夷不得不用根无形的绳子,绑了他跳脱的思绪,不停地往回拽。

别说,老李尽管思绪发散,嘴又碎,但脑子确实好使。案子已销,因而不需要保密,他扯了三个小时的淡,除去美食和风景,也说了不少细节。

原来,当年报案的时候,团里给被丢凤冠的估价为两千块。那个年代,虽然两千块也是笔不小的数字,但与凤冠的真实价格相比,差了好几个零。派出所不是公安局,日常处理的案子大多琐碎,但也分轻重缓急,一顶唱戏用的冠,自然在缓的行列。

火灾的火势虽猛,但没有人员伤亡,警方曾怀疑是人为纵火,为了盗窃,内贼故意放火引起混乱,从而下手。但和消防协同调查的结果,线路老化是引起火灾的主要原因,再加上秦春往日消防意识不强,消防栓形同虚设。

秦春当年在职员工五十六位,加上家属,人数过百,一番调查后,警方重点圈了其中八位。

其中有林雅兰,胡兰芳以及刘渭南。

姜夷提出疑问。火灾前,胡兰芳在舞台上晕倒,林雅兰和几位演员送她去了医院,应该没有作案时间。

老李解释,没有作案时间也是线索之一。首先是时机,若胡兰芳当时没有晕倒,彩排便不会暂停,戏园里聚着的人多。火不长眼,若出了人命,事就大了。所以当时他们推断,内贼只想要物,不想害人。

其二是动机,刘渭南欠了巨额赌债,赌徒红了眼,什么事都干得出来。胡兰芳和刘渭南是两口子,林雅兰是她的好友,有协同作案的可能。当时还有一位叫白桂的演员,与胡兰芳和林雅兰的关系走得近,有人看到她慌乱中经过了放凤冠的办公室。

姜夷一番思索,问了几个问题:“嫌疑人身上的嫌疑是如何解除的?”

“火灾不是人为,借火生事的推论便自动瓦解。”

“确定不是人为的吗?”

老李给双手哈了口气,搓了搓:“当年的侦查手段不能跟现在比,如果放到现在,说不定会有不一样的结果。但既没有出人命,丢的也不算特别值钱的东西,一个唱戏的冠,说是两千,我们查了市场价,根本没有,后来又销案了,这事就过去了。你也就是问我,问别人,根本不会有人记得这种小事。”

最后,老李总结,秦春销案的理由,是说慌乱之中记错了,当时凤冠被人拿去了旧园子后台,大概率毁在了大火中。派出所当时还对秦春的管理层进行了批评教育。

总算有点收获,姜夷感谢之后起身告辞,却看老李目露难色。

“那个,我能问你个问题吗?”老李说。

“可以。”突然提起旧案的细节。虽然他的朋友之前跟老李打过招呼,但对方难免有所怀疑。他已经想好了还算合理的答案,等着老李发问。

老李咧开嘴,露出被烟熏得微黄的牙齿:“你是不是在钟南山修行的小道士,这长袍马褂穿的,很洋火。”

姜夷:“……”

市台,演播大厅。弥漫着淡淡的火药味。

一台晚会,数十个节目,分了两天彩排。今天彩排的皆是群演多的歌舞、戏曲类节目。现场导演根据灯光和舞台调度,对一些节目作了走位、细节上的调整。对每个节目的负责人叮嘱,马上就是联排,要重视起来,下去后仔细再抠抠细节。

除了秦春的马屁戏,所有的节目都结束了这一天的彩排。

因为是金主赞助的节目,相当于植入广告,彩排时间靠前,但却被临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