堂。徐醒就不慌不忙地整理上课笔记,等他收拾完毕了,一抬头,就见班里只剩下几个负责打扫卫生的同学,其他人都走得七七八八了。
徐醒带了手机、饭卡和纸巾,闲来无事地踱步到后黑板,就看到那块预留出来的空地已经挨挨挤挤地写满了名字
“徐醒”二字的上方,多出“陆彻”两个字来。
金钩铁划,笔力遒劲。
排列整齐,夺人眼球。
徐醒:“……”
有了旁边其他人的字作对比,陆彻的字更像是被众星拱捧的月,脱颖而出,让人觉得眼前一亮。就如同陆彻的长相,即使把他塞进人海里,也淹没不了他吸睛的外表。
有些人生来就如同自带聚光灯,走到哪儿都是人群聚焦的焦点。
徐醒盯了一会儿,眉头拧成一块疙瘩,越看越觉得那两个上下叠在一起的名字太碍眼。仿佛他的眼睛里容得下这个事儿,就像他默认自己是gay一样。
他又瞅了好一会,做贼心虚地回头张望一眼,见没有人注意到他,就偷偷擦掉黑板上面的“徐醒”二字,又拾起一截粉笔,重新写上自己的名儿。
徐醒原本不想把名字和陆彻写在一块,奈何用以签名的区域已经被其他人的名字填满,只剩陆彻的名字下面空着。
徐醒勉为其难地写上自己的大名。
他的字,显然不及陆彻的字洒脱,但是端正清秀,规规矩矩,初看时无功无过,越看却越舒服,胜在工整和耐看。
徐醒改了名字,在原地可就待不下去了,莫名总觉得很心虚。
刚好汤绵从厕所回来,站在后门口喊他:“醒醒,走了,吃饭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