晌午他们回家吃饭,饭后林母让林父帮她磨棒针,她要给女婿织毛衣。

林菀凑过去,“娘,你偏心!”

林母嗔道:“瞎说,这是你王大娘、刘大娘和另外几个婶子一起剪羊毛洗羊毛自己纺的毛线,她们为了感谢你匀给我三斤。我寻思给你和女婿一人织件毛衣穿。”

刘老婆子和王老婆子他们养了几只羊,除了给大队交任务也能自己留点羊毛。

今年为了感谢林菀,她们把自留的大半羊毛以平价卖给林母。林母不肯赚便宜,要求用黑市价格。老婆子们不肯,说再让就送给她了。于是林母就用平价一倍半的价格买了三斤。要是黑市起码得三四倍的价格,还不一定买得到,毕竟资源紧缺,不够卖的。

林菀本来就是开玩笑,听说还有自己的,她道:“我就不用了,你自己织了穿吧。”

林母:“年纪大了就稀罕穿棉袄棉裤,毛衣这些你们年轻人穿着好看。”

她说给女婿织个鸡心领,这样可以把衬衣领子翻出来,俊着呢。

小哥俩就过去帮忙弄线,顺便让二哥给编八路军打鬼子的故事。

陆正霆在一边看书,林菀则去给大哥做日常检查。

检查完她补充病例内容。

林大哥看了看玩得不亦乐乎的小明光,“小光咋还不说话?”

小明光很聪明,现在也很开朗,那他为什么不说话?

林菀也奇怪呢,在原作里小明光被捡到的时候呆愣愣的,原主对他时好时坏,而他小时候一直呆呆的,瞪着一双黑溜溜的大眼睛却空洞无神。他日常发呆,只有陆老太和陆心莲欺负原主的时候,他才会变成一头小野兽般跟她们打架。

后来他是怎么开始说话的?

林菀仔细想了想,随着年纪变大,他和陆明良俩同进同出,一起割草一起和陆老太打架,然后……认识了江映月。

小哥俩大些以后和江映月走得比较近,跟着江映月学唱歌、识字,后来某一天他突然就能开口说话了。

并没有什么特殊的情况。

林菀继续研究一下后续剧情,突然被一盆狗血泼得大惊失色,头发差点竖起来。

原主死后陆明光黑化,接过他养母的衣钵继续给原男女主添堵。而那时候的陆正琦和江映月已经事业有成,正带领全县人民大搞生产建设,所以陆明光直接就成了反派。

可这毕竟是一本狗血虐恋文,一切都要围绕男女主的爱情展开,所以陆明光的剧本也不是单纯的复仇文,而是求而不得的虐恋模式。

他在十几岁的中二时期爱上了原女主江映月,到最后自己也不知道是为养母报仇还是为了和陆正琦抢夺江映月。

卧槽!

林菀“啪”的把手里的本子拍在炕上,吓得一屋子人都看她。

陆正霆握住了她的手,感觉她掌心发凉,关切地问:“不舒服?”

她假装有事拿了笔记本去一边,仔细想想陆明光的剧情线。陆明光长大了喜欢江映月?这也太重口味!两人分明就是母子的年纪好吧。

看她眉头紧蹙,小明光溜过去,蹲在跟前目不转睛地看着她,大眼里写满了关切。

林菀咬着铅笔头,小声问他,“小光,你能听见娘的声音,对吧?”

小明光点点头。

林菀:“那你想不想和我们一起聊天啊?”

小明光抿了抿嘴,似乎很认真地思考,然后点点头,表示想。

林菀:“那你争取早点和我们说话好不好?”

小明光又点点头。

林菀:“啊”

小明光:啊

有口型却没有声音。

他忽闪着大眼,一副很无辜又歉意的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