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还不如干脆不说话!
缪冉跟程宏煜对视一眼,互相笑了一下,没有拆穿。
魏莱的手从桌下伸过去,掐了一下程等的腿,程等直接握住她的手,就放在膝盖上摩挲。
魏莱用力挣扎了几下,挣脱不开,对面还有两位家长,她不好发作,只好瞪着他。
程等往她碗里夹了块肉,“多吃点,你太瘦了!”
缪冉也笑着说:“是啊,尝尝看你叔叔的手艺。”
魏莱用左手拿起筷子,因为她的右手被程等捏在手里,她吃了一口,抬眼,发现大家都看着她。
“很好吃!”她说。
缪冉见她用左手吃饭,忍不住问:“乖乖用的是左手?”
魏莱看着自己的左手,回她:“是的,阿姨,我左右手都会用。”
“难怪你那么聪明,原来你用的是左手?”缪冉惊叹。
“嗯?”魏莱不理解。
“听说用左手的比较聪明。”缪冉解释。
魏莱:“我就是习惯了而已。”
小时候,她奶奶想让她改过来,老师也教育过她很多次,可每次改过来没几分钟又忍不住用左手了。
好在她学习好,老师也就随她去。
而她的奶奶,舍不得她吃苦,也不忍说她一句,干脆也就不管了。
所以,直到现在,魏莱都是习惯用左手写字吃饭。
魏莱喜欢用左手,这个程等以前就知道了。当年俩人在一起的时候,为数不多的几次一起吃饭,他喜欢坐在她身边,而不是对面,这样,他们的筷子就会撞在一起。
那个时候,他觉得很有趣,故意去跟她的筷子缠绕在一起,影响她吃饭。
然后,她就会鼓着脸看自己。
他想让她多看看自己,而不是那个许秋风。关于许秋风的一切,他都很吃醋,很在意。
现在想想,从前的一切,都是美丽又回不去的时光。
明明放在心里,却又时刻想拿出来回忆一遍。
就像他当年给她写过的那封情书。
当年,他一腔热血,满怀热情的给她写了一封情书,却来不及送到她手里。
因为当他见到她跟许秋风一起坐在公交车上谈笑风生的时候,他就彻底输了。
他没有忍住,上前去,匆忙跟她表白。他知道会吓到她,也知道她可能不会答应自己,但他就是忍不住。
所以,那封情书,那封关于魏莱的情书,一直被他藏在家里某个角落,不见天日。
就跟他的心思一样,直到今天才重见天日。
吃完饭,魏莱主动请缨去洗碗,程等跟着她,接过她手里的碗。
“我来洗,你帮我擦干就行。”
就这样,俩人站在厨房洗碗,程等没有洗过几次,仅有的一次还是因为嫉妒季风而去洗,还摔了个盘子,现在是第二次,所以动作有些生疏。
而魏莱,因为不了解厨房的格局,擦干的碗也不知道放哪,她用手肘碰了下程等。
“你家的碗放哪?”
程等愣了下,“不知道。”
魏莱无语,“你自己家的厨房你不知道?”
虽然是自己家,但这也是程等第一次在家里洗碗,所以,厨房的布局他并不了解。
还是缪冉在外面提醒,魏莱才找到。
程等洗的非常缓慢,一个碗要洗五分钟左右,魏莱实在忍不住了,她伸手抹了点泡沫,笑着看他。
“我能不能抹你脸上?”
程等看着她兴奋的样子,低下脑袋凑近她,“来吧!”
魏莱还真不客气,直接把泡沫抹在他鼻尖上,然后退后一步,看着他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