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笙心说我们也没那么要好,还天天吵架斗嘴,但他看见沈魄也正望过来时,最终还是咽下这句话,点点头:“我晓得了。”
虽然只能带走郑笙一个,但沈魄还是将午饭跟老头子的对话如实说了,并劝郑母他们再三小心,没事少出门,有事就往地下室躲。
他无法救所有人,金山也未必绝对安全,他只能尽量告诫身边的人,注意安全,至于能躲过几个,就得看各人的造化了。
郑太太倒没有因为沈魄年纪轻,就不把他的话放在心上,反倒见沈魄的观点成熟有见地,频频赞同点头,答应他等郑笙父亲回来,一定会好好向他说明情况。
“不过婶子,你不用担心,金山是乡下,一般情况都没事的,我们就去玩两天,很快回来。”沈魄最后补充道。
郑太太笑道:“你想得这么周到,我哪里还有不放心的,去吧去吧,你们尽情玩,不用急着回来,我这里正好有些土产,是老家人带过来的,回头你拿回家去。”
搞定郑笙他们,沈魄把他们塞进小吴的车,让小吴载他们先走,自己则说忘了要给舅舅带的东西落在家里,要先回家一趟去拿,再坐家里老头的车过去找他们。
沈魄挥挥手,送走他们,转身往沈公馆的方向走。
路上行人如织,来来往往。
学生,工人,白领,洋人,警察。
送报的,拉车的,扛包的。
夹着公文包匆匆进了洋人领事馆的,在街边溜达抽烟的,为生计整日奔波的。
这些人与他擦肩而过,也许有人会看一眼这明显出身优渥的小少爷一眼,羡慕他的无所事事,也许他们根本没注意到街上还有这么个人,因为每天为了怎么活下去都要绞尽脑汁。
这就是上海,被誉为远东小巴黎,因为这个时代西方人掌握了话语权,他们认为这个称号是对上海最好的赞誉。
这也是沈魄从小到大生活的地方,他早已习惯这里的一切,繁华与落后交织,文明和野蛮并存。
但现在,他在大街中心站定,望着四周行人,低下头,再看脚下石砖。
过了今天,这些人还在吗?
他踩着的这块地砖,是不是也不复完整。
【回去吧,三点出头了,你想说服父母的话,时间不多了。】闻言提醒他。
沈魄往回走,有些怏怏的。
闻言能理解,可他不知道说什么。
如果可以,他也希望历史能改变。
可惜没有如果。
沈魄已经做到他能做到的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