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两本日志跟一封信在京城的流行,京城里刮起了一股宋明珠风。
孩子们拿着信到处显摆。
“看吧,这是明珠乡君写的呐!”
“她跟我们一样,也是小孩儿呢!”
他们民间的小孩儿里出了个这么厉害的人物,是他们所有小孩儿的骄傲。
出于对自己骄傲的维护,他们自发地碰在一起,仔细研读里面的字词句。遇到不认识的字,就互相请教。
要是大家都不认识,就去请教夫子。
力争把宋明珠的信念得滚瓜烂熟。
看得他们爹娘老欣慰了。
“哎哟,这些猴子,最近读书都不用人催了!”他们娘买菜回来,在巷子里碰到了,说起自家孩子的变化,脸上的笑止都止不住。
唯一不大高兴的就是他们的夫子。
那几本册子……就权当是书吧!
会念了是不错。
但是,你们学那个字是怎么回事?
难不成你们觉得,你们拿那个字出去……陛下就能多看你们一眼?
还有,人家明珠乡君写出来的圆润可爱!怎么你们画出来的,就那么像胖蛤蟆呢?
夫子看出来明珠乡君的信不是用毛笔写的。
他是个嘴硬心软的人,到底是不忍心看着孩子们的热情被耽误,就托人到处打听。
身在京城的读书人,谁能没几个发达的朋友呢?
于是,这个找那个,那个又去问别个,最后托到学士院一个跟唐尚书关系很好的的大学士那儿。
大学士便去找唐尚书。
最后弄清楚了,人家明珠乡君写字,用的是竹笔。
至于竹笔长什么样,唐尚书就乐颠颠地抱出来给人看。
“看,我手里这一套,是明珠乡君她爹巧工宋亲手做的!”
“真有那么好写?”大学士就问。
“竹笔比较硬,适合刚开始学写字的蒙童。”唐尚书介绍道,“不需要太多技巧就可以做到笔迹清晰,很适合写小字儿。但是呢,你得这样拿笔……”
然后就演示了一遍。
还把他自己无事写的一本巴掌大的《灵飞经》拿出来显摆。
可把大学士给馋坏了。
“好你个唐之章,有这么好用的东西居然还藏着掖着!”大学士怒了,抢了唐尚书的笔盒不撒手,“你今天必须送我一套!”
“那可不行!”唐尚书连忙去抢,“我也才这么一套呢!要不你去问陛下要?”
这事儿也不怪别人,就怪陛下!收到竹笔都这么久了,一直没有在京城推行。
而唐尚书手里也就一套竹笔,一套里面每支笔粗细大小都不一样,少一支都叫他心疼死了。
“我不管!我就要你的!”
“一套没有!最多分你一支!不能再多了!”
他也没有料到巧工宋如今这么大的排面啊!
不然的话,他就托儿子多弄几套囤着了!
等到现在拿出来送人,多气派啊!
大学士也知道他今天肯定抱不走这一套竹笔,罢了,一支就一支吧!大不了回去叫人照着做几支,送给托付他来打听情况的朋友。
但大学士并不打算现在就回去。
“你就说吧,你这里还有些巧工宋的什么好东西?”
在大学士的死打烂缠之下,唐尚书“不情愿”地拿出了巧工宋的饭盒、竹偶人、套娃,以及宋家台的草帽。
堂堂大学士,在见识过竹偶人之后,跟个孩子一样,拉着唐尚书玩了半天。
最终,大学士每样东西都薅了一件,才心满意足地走了。
回到家,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