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秦,如日方升,百年国恨,沧桑难平!天下纷扰,何得康宁!秦有锐士,谁与争锋?! 正是这种赏罚制度,让所有秦国人都可以通过战功得到改变命运的机会,社会活力空前高涨。 人民有希望,国家有力量,进而造就了大秦无敌于天下的“虎狼之师”。 “商君为法于秦,战斩一首,赐爵一级。 能得甲首(军官)一者,赏爵一级,益田一顷,益宅九亩。 百将(管一百人的军官)、屯长(管五人的军官)不得斩首,得三十三首以上,盈论(杀敌不能小于损失),赐爵一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