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春花原先的家里比曹红叶宽裕些,因此出了好些风头。后来俩人又同嫁了一个村子,曹红叶日子越过越红火反观王春花一家,个个好吃懒做,端的无赖痞子样,王春花又怎会甘心?
于是,自己比不过,就拿自己的女儿跟人家的哥儿攀比。所以朱艳从小把沈小邀当做攀比的对象,也越来越看不顺眼他。
眼下沈小邀都那样了,还可以和条件那么好汉子定亲,那汉子也对他这么好!
而她婚事不仅没有着落,爹和哥哥是那样子的光景,想想就知道好的人家肯定看不上她。因此,朱艳觉得自己处处被人耻笑。
她恶狠狠的想着,一个连孩子都不好生养的哥儿眼下被人好好相待着,等到过了门,发现不好生养,到时候可就要挨些打骂了。这样想着,原本嫉妒的喘不上气的她心里倒松缓了一些。
但是,她没想到的是,虽然之前按理说哥儿确实比姑娘难生育些,那也是因为之前日子艰难,哥儿当半个汉子用。
现在日子好了,哪家明事理的不把哥儿当姑娘一样好好相待着?因此,哥儿身子养的好,自然生育也就容易了。
至于她那些坏心思,估计她也就只能想想罢了。
第15章 贼人
李锦秋和沈小邀两人紧着时间说完话,看着天色不早了,大冬天的怕路上不安全就催促着对方回家去。
这两天,曹红叶和林清溪的心思全放在大哥家新出生的小娃娃身上,倒是给了沈小邀见李锦秋的机会。
回家后的沈小邀看着手里的大野鸡,内心有点犯愁,怎么跟爹娘说呢?
其实不说他们也明白,这么大的野鸡,凭沈小邀是绝不可能逮住的,至于说是其他人给的,他们也不会信。
你和别人再好,别人怎么可能会送你这么大的野鸡?何况本来家家户户想要沾点荤腥就不容易。
既然不是旁人给的,那自然只能是当猎户的李锦秋给的了。
沈小邀自暴自弃的把野鸡放到厨房,就回屋了,心想爹娘看到心里也清楚,也应当不会多问些什么的。
回到屋里,沈小邀从油皮纸里小心翼翼的拿出糖葫芦,轻轻的舔了一口,甜滋滋的,又想到这是李锦秋送给他的,那甜滋味仿佛一路甜到心坎里。
“怎么回来的这么晚?”岳翠花已经到村口张望了好几次,才看到李锦秋拉着推车回来。
“去见邀哥儿了”李锦秋实话实说,毕竟他不善于说谎,而且约见自己未来的夫郎也没什么好隐瞒的,他们可是正儿八经端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岳翠花想起昨天晚上李锦秋坚持自己一个人去集上,不需要李大旺跟随,一瞬间就了悟。
这儿子开了窍就是不一样,这满心满眼想的都是自己的夫郎了,岳翠花一时间竟还有点不是滋味。
“娘,这是给你和爹买的棉布,天冷了,做身厚实的棉衣穿,这是给文小子买的纸笔。”李锦秋从筐子里拿出两匹靛蓝的布匹和一些纸笔。
李锦秋想的很简单,自己挣了银两,也不能光想着自己的夫郎,爹娘在家对他的日夜操持着,合该多孝敬才是。
岳翠花看着眼前的东西,心里十分熨帖,那一点点酸楚也消失的无影无踪。
“你说说,我跟你爹有的穿,又买这么好的棉布干什么,这得花多少钱啊”岳翠花虽然这么说,单看自己儿子这么孝顺自己,心里也高兴。
“娘,这是卖的一部分钱”李锦秋又拿出二两银子来。
“卖的这么多?”岳翠花有点惊讶看着眼前的银子,这是得卖了多少银两。
“嗯,今年行情好,野鸡都五十五文钱一只了,又遇上了好主顾,一口气都卖了。”
李锦秋摸着剩下的钱,语气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