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渔姐,我,我不想跟万知青结婚”

程望渔忙丢下手中的葫芦瓢,惊地走过来,拉住常文的手臂追问:“你这是怎么了,发生什么事?走,咱进屋说去。”

这段时间,她一面喂鸡,一面种药材,得了空就给尝试做书中的“红颜”,配来配去,还顺道拿自己的腿做实验。

她的腿有毛囊炎,一颗颗的疙瘩,一抠就钻出根毛。

原本没什么打紧的。

自打“红颜”调配成功后,她就开始拿药膏涂抹,才短短七天功夫,大腿涂过的皮肤光洁无瑕,疙瘩慢慢不红了,毛毛出来了,又渐渐毛孔变小了,肌肤润滑了,像小婴儿的屁股蛋子。

这可把她乐坏了。

实验成功后,她就问常文愿不愿意尝试,得到对方肯定的答复后,就一直拿药膏给她调理脸颊上的脓包。

长头发的办法还在研究中。

她也愁啊。

没想到常文这边就出了问题。

“小渔姐,我我,我配不上万知青,也不想拖累他……”常文眼眶红红的,快要哭鼻子了。

“你在山里碰见他了?他跟你说过什么吗?”程望渔问。

常文摇摇头。

“那到底怎么回事,你倒是说啊,把人急死了,而且你应该比谁都清楚,一旦你主动拒婚,你爸妈不得抽死你?”

程望渔不是个理想主义者,也不认为自己有扭转历史局面的能力,常家人偏爱张静安,但更爱自己的儿子。

不是三言两语能帮上常文的。

“我,我遇到了熊玫玫,她跟万青烨一道儿来咱村的,从小一起长大,青梅竹马……她长得漂亮,认识字,还能写诗唱快板,跟万青烨很相配,我不能拆散他俩。”常文难过道。

她说完就一屁股坐墩子上,抱着脑袋,呜呜地抽泣。

程望渔没有急着劝。

好好哭一会儿吧。

这段时间,她在村里出工时,自然看见两人眉来眼去的,眼神快拉丝儿了,交缠得密不可分。

程望渔心里恼火得很,还打算抽空找万青烨问个清楚。

既然他有心上人了,又何必公开向常文求婚,害得人家白白送上一颗心,现在就这么被他俩联手往泥土里踩踏。

还没找上去呢,队里就流传出他俩之间的那点子事儿。

程望渔东拼西凑大概就明白了。

原来是熊玫玫跟万青烨是一个大院的,同一所小学,中学,还没念到高中,年龄到了就一块儿下乡插队。

一开始,熊玫玫爱慕着李铭。

可上次友谊大赛后,连出色的李铭都被刷下来,反而是不起眼的万青烨,她的老同学被选上了。

她一改往日对万青烨的冷淡,时不时凑他跟前说话,一来二去的,两人就越走越近,连吃饭都蹲一块儿扒拉碗筷,很像两口子。

两人不清不楚的,反而像一把钝刀,狠狠磋磨着常文,时时刻刻提醒她丑陋粗俗,不懂文墨,不配做万青烨的对象。

“呜呜呜,小渔姐,我该怎么办?刚才在山里,我看见,看见了……”常文痛苦不堪道。

“啊?”

程望渔一脸震惊。

她连忙拉起常文,问道:“他俩穿着衣服,还是没穿?”

“穿的。”

程望渔听她这么回答,才慢慢吐一口浊气,哭笑不得道:“你把话说清楚,他俩到底在山里干什么?”

常文支支吾吾的,说得乱七八糟,听得程望渔晕晕乎乎,好在她对常文理解够深,很快就明白了。

也就是说,熊玫玫跟万青烨一道进山挖泥,给知青点的院子补墙,两人挖着挖着就搂一块儿,还亲了嘴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