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你可能还不认识我,但我认识你。
我第一次见你,是在学校后面的廊子里,你坐在那看书,那天阳光很好,从疏密不一的树叶里撒下来,照在你的脸上,我觉得你很好看。
如果说,要盘点我这十几年苍白贫瘠的生活中,最色彩斑斓的那抹底色,我觉得我遇见你那天,会名列前茅。
后来,我经常能在学校看到你,我知道了你的名字,知道了你的班级,知道你的作文写得很好。
渐渐地,我开始在人群里寻找你的身影,如果看到了你,一整天,我的心情都会很好,就像是炎热的夏天,吃到了我最爱的冰淇淋一样。
所以为了见你,我常常从五楼绕一圈,从西边的楼梯下楼。
我想,人大概就是会被温柔美好的事物吸引,我也不能免俗。
每一个睡不着的夜晚,我都在辗转反侧,因为年少的感情来得炽热又猛烈,我也会措手不及,到最后我的梦里来来回回都是你,醒了之后,我猛然意识到,原来我喜欢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