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不知道身体哪处血管又堵塞了,脚背高高肿起,害得他只能咬紧牙关硬塞鞋子,再吃三颗止痛药,穿着它走来走去,以期将鞋子撑大一些。
木桩鸟耸耸肩膀,乐观地想:“兴许是我长胖了呢。”
最后拿起皮夹克。
木桩鸟会戏称它为小破袄,因为它的外层皮质脆化了,破破烂烂跟被猫抓了似的,一点也不好看。他想了想,便将它翻过来,把好的那一面露在外边穿。
整理齐备,木桩鸟觉得相当不错。
别看他费了些功夫,可比起二十岁那会在广场上流浪的日子,现在的生活已经算好了。好歹他还有个避风所,如果D先生好相处,他不介意约对方过来坐坐。
当然,如果对方敢骂骂咧咧地嫌弃,他绝对会抢了那家伙的拐杖,扔到海里去。
D先生很少透露私生活,木桩鸟只知道对方也时常抱恙,需要拄着手杖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