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什么事儿啊,任兴今天晚上是很欠揍,放烟雾弹把我骗回家,又要拖我办事儿,但是你就这样傻乎乎啃鸡爪真的好么!

谁见过情杀是直接吃掉的啊!

我室友看我急得小鸡/鸡都要掉了,奇怪地看了我一眼,把任兴的手指咬了个大洞,然后让我压着他的胳膊,就像是医生抽血时做的那样。我照做了之后,发现任兴胳膊的皮下有一个乒乓球大小的东西,在往指尖蠕动。我操,超恶心的。我室友一看它冒头,徒手就撕开任兴的皮肤,飞快地把它拎了出来,丢在地上。我发现那是一只纯白的虫,有三对与身体不符比例的小足,肚子像是感染了寄生虫一样胀大成透明,可以看到里面有一些纤细修长的黑影在不停蠕动。那虫的头和脖子相连处还有一对畸形的翅膀……

看起来竟然有点像……那天晚上时间停止的时候,我在楼梯上看到的那个大姨妈怪!

等等,它们是老楚的儿子。

老楚……等于大姨妈怪?!

我室友淡然地蹲□,让我把拖鞋脱出来,然后淡定地抄起我的拖鞋,一巴掌下去把虫拍成了肉酱。不单如此,还导致地面凹陷,瓷砖大面积碎裂。

任兴痛苦地□□了一声,醒了过来。他看着自己胳膊上的大洞,又看看虫,迷惑不解。“我只是被蜘蛛咬了……”

“爬进去了。”我室友说。

“我完全没有任何感觉……我就是,把我一直想说的说了。”他看了我一眼。

你没感觉个屁,你那么激动,还能不能当好警察了。而且你平时也成天思淫/欲么!看透你了!你再来一次试试,抠你。

我室友淡淡道,“发/情。”

然后又说,“繁/殖。”

我毛骨悚然。要是我真被老楚儿子上脑的任兴霸王硬上弓,那我的下场难不成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