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一开始觉得妹是拖油瓶,因为有可以利用价值,叶舒把她按照千金大小姐培养,不过本质也是自己儿子的跟班,看她不顺眼就是因为讨厌情敌,没别的,没有嫉妒她容貌也没嫉妒她妈,后来是觉得妹很乖,很有继承自己一部分家业的价值开始想往商业方面培养她,然后再让她联姻发挥最大价值,至于雌竞最核心定义,争夺男性宠爱,叶舒才不介意程源到底爱不爱她,只要程源在她身边谁也抢不走就行
? 第 62 章
二周目, 四十三
顾霆很喜欢小动物。
猫咪,狗狗,猎鹰……这些他都养过, 只不过这次暑假回国只带回了他最爱的卢卡斯,一只被养的漂亮又乖巧的缅因猫,从小就跟着他。
小动物是很容易卸下心房的。
只要对它们好, 它们会全心全意的只信任自己的“主人”。
顾霆是程卿的狗狗, 他忠诚,耐心, 隐忍,并且极具攻击力。
程卿对他却不一样, 她更像是个外表无害, 却喜欢说谎话的小骗子, 把他这只狗狗骗到身边,她身边却还有其他花枝招展的人, 让顾霆很不安。
顾霆拿出自己十足的耐心和她周旋, 他要一步一步把她带到身边, 还要铲除她身边一切不安定的因素, 让她自始至终眼底只能看到自己,也只有自己。
她想离开叶家, 可以。
以前那种锦衣玉食的大小姐生活, 离开了叶舒,顾霆也能原封不动给她,甚至, 可以更好。
他有很多手段, 但是没必要对她使用。
顾霆愿意相信她弱弱的那句“喜欢你”, 就像是安抚急躁不安的宠物那样。
最近不是很流行“回到家后尝试不摸狗狗”的实验吗?
结果大多数狗狗都按捺不住, 非要主人的抚摸和亲近才可以。
顾霆也是一只得到了安抚的狗狗,尤其是他的主人看起来好美,又楚楚可怜,像是脆弱的花苞,让人很有想杆死她的想法。
“你只要嫁给我,我就带你出国回家。”顾霆将眼底的隐晦遮去,牵起了程卿的手,露出了淡淡的会让女孩喜欢的笑。
“你家在哪里?”程卿好奇。
“加州,我名下房子很多,你如果不喜欢我们也可以从旧金山搬到洛杉矶。”
明白她担心的是什么,顾霆笑了笑:“叶临在的宾大我没多少兴趣,我只有看我妹妹的时候才会去纽约,和叶临没交集。以他的性格,毕业后不是去纽约就是去华府吧。”
程卿知道他说的是哪里。
其实叶阿姨早在高中就想把叶临和叶霁送去华盛顿特区的私立贵族高中接受精英教育,但是他们两个总是以各种理由不愿意去,要不就是非得程卿跟着去,他们才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