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守成掏出干粮,寻了个没人的地头,坐着就吭哧吭哧地吃了起来,不过不知道为什么,他总觉得后背凉凉的,估计是早上露水重吧。

躲在不远处探头的六人。

“这人怕媳妇,应该不是凶恶之人。”

“可是他捡到干粮也不给家中妻儿分享。”

“再试他一下。”

李守成吃完干粮,摸着圆滚滚的肚子,心情顿时美妙了许多,吹着口哨就要往自家地里走。

啊,这一片空荡荡的田地,看来今天自己是最早的,嘿!以后谁敢说他懒,他就抽他嘴巴子!

“咦??!!”

地上长铜板了?!

还是熟悉的配方,熟悉的动作。李守成笑得嘴巴都要咧到耳朵边上了。

“哈哈哈!!今天真是好日子啊!!村长这女儿嫁的好!!!不愧是咱桃花村第一个嫁进颖川城的人!!”

陆朝表面淡定得很,内心小人已经开始疯狂摇摆了起来!真是柳暗花明又一村!

片刻后,还在哼着曲的李守成就看见几个长得白嫩嫩的小孩背着手,像模像样地读了句诗。

我滴个乖乖,他李守成这是看见仙童了?个子最矮那个长得尤为漂亮,就像那菩萨跟前的仙童,还有那个最胖的,哎哟,比他家过年吃的汤圆还要圆嘞,这一顿饭得造多少粮啊!还有他们身上的布料,啧啧啧!

“这位大叔,可是在除草?”陆朝笑眯眯地问道。

“欸,是在除草,几位公子从哪来?”

“我们是跟随迎亲队伍来的。来这到处逛逛,夫子说我们五谷不分,我们就到这地头转一转,会不会打扰您干活了?”

“哎哟!不打扰不打扰!我还没见过读书人呢,今天开眼界了。”李守成哈哈大笑,没想到春桃这夫婿家中还有这么多读书人呢。

“大叔,这种的是什么啊?什么时候收成啊?”

“小公子,这种的是粟。到入秋了就成熟啦!”

……

“大叔,今天可是春桃姐的好日子嘞。”

“那是那是!咱们村长家唯一的女儿,夫婿又是你们许掌柜小儿子,这以后享大福咯,对了,她家最小那个哥哥文彬也在读书嘞,你们认不认得?”

“我们学堂不一样,不大认得。”

“晚些吃酒席的时候你们就能认识一下啦,穿着白袍,眼角有痣,平日可骄傲得嘞,也不跟我们说话的。”

“这不妥,夫子常教导我们三人行必有我师焉,像这地里的庄稼,我们可不认识,大叔你都能当我们的老师。”

李守成被夸得心飘飘然,没忍住又多说了一些。

陆元懿看着那认真倾听的三弟,又看了看那滔滔不绝的大叔,终于理解什么叫祸从口出了。

平日,似乎放学了似乎就是这样,只是大叔变成了他,啊啊啊啊,想通后的陆元懿满脸通红,陆朝!你个小狐狸!!

等陆朝几人走后,李守成还有些依依不舍,唉,好久没有人这么认真听他说话了,他们还说他能当他们的老师,真是有礼貌的好孩子。

喜宴现场。

陆朝看着进进出出忙碌的村民,朝着几个小伙伴点了点头,飞虎队回程计划启动。

看着门口拿着毛笔记账的老人,陆朝掏出了一小块碎银递了上去。

“老丈,我们受夫子所托,前来贺喜,这是我们的礼金,嗳,元懿,我看见文彬师兄了!”

“哦哦哦,你们是云开书院的学生吧?有请有请!”

嗯!这位文彬同志果然很醒目,一套醒目的白袍,在满眼的红色中很遗世独立,如果忽略了他黑黝黝的肤色,还有那眉毛的一颗大痣的话。

“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