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如他的装备之一,可以爆炸的粘性弹丸。灵感来源于蝙蝠侠的小型□□和遥控蝙蝠镖,将两者合二为一虽然少了操控可见这一项的便利外,可总体来说还是比较适合提姆本身。

他会利用弹丸的特攻性对罪犯的脑袋进行一对一打击,也会利用弹丸爆炸的余波直接放倒成片的混混。

除了弹弓和罗宾飞镖外,提姆有时候从高空中直接跳坐在混混的肩膀上,将短棍抵在混混的脖子上,右侧小腿想上翻,小腿连带着双手和短棍一同用力,坐在对方的脖子上生生把人勒晕。

就算在这个过程中被发现了。提姆在惊慌中还是能假装自己游刃有余,给对方一个标准的wink加敬礼后,按着快要倒下的混混的肩膀,让自己飞跃起来狠狠把那人的下巴踹回去。

也多亏提姆还有点体操基础,不然这样炫酷的动作他必定会失败。

当然他也不是每次都成功,就比如现在,他正尴尬的站在原地跟一位自己没救下来,反而还救了自己的女士对视。

提姆:不是我说,当我跳下的时候跳的不是地面,而是跳进对方怀里。我尴尬的都能建出一座新哥谭了。

这件尴尬的事情的起因,是最近蝙蝠侠最近忙着调查哥谭市内频发出现的谋杀案,凶手会把受害者的尸体挂在哥谭市内的各个地方,同时也会派出其他人跟踪蝙蝠侠的痕迹,一旦蝙蝠侠出现就会用最近的无限广播或者电话,堂而皇之的‘解读’自己的作品。

可当蝙蝠侠真的要追踪痕迹的时候,对方又快速消失了。既然追踪不到对方的新号,那就从尸体上下手吧,但尸体又被明显的动过手脚,面容.指纹谨慎到尸体生前有个纹身都被药水烧毁了,别提尸体身上能证实身份的任何东西了,就连头发和毛囊都给清理干净了。

提姆都想不清楚,凶手是怎么能做到如此嚣张的同时,做到又怂又谨慎的。

提姆摸下巴:这感觉像是团伙作案啊,哥谭虽然变态挺多,但

好在变态的变得都各有特色,

不如按照特点分析一下,

相信我们很快就能找到凶手。

蝙蝠侠表示提姆说的很对,顺便把提姆一屁股踢出了调查这件事的队伍。

提姆:....布鲁斯,你这个沙滩之子!

提姆骂骂咧咧的离开了蝙蝠洞,替没空的蝙蝠侠进行全哥谭夜巡活动。刚开始的时候一切都还挺顺利,大概是被顺利迷昏了双眼。

当提姆在楼顶看到几个混混堵着一位穿着白色连衣裙的棕发女士进入一旁的小巷的时候,他想都没想,就直接从楼顶下一跃而下坐到了其中一个大块头的肩膀上企图把人勒晕。

提姆平时用这招的时候,都是跳在不显眼的那个人身上,偏偏今天他大脑里面的那根弦跟断了一样,硬生生的就往最前面那人的肩膀上跳。

这对他来说是个非常‘致命’的选择,他的出现虽然能让其他两个混混陷入慌乱,但因为他是拿背后面对两人的,两个混混很快就会反应过来并且因为是背部对人,他就会很容易被偷袭。随便拿个东西扔到他身上或者砸他的头都还算好的,就怕有人用刀从背后捅他。

慌乱与多疑让提姆失了力气和先机,他要勒晕对方就需要花上比平时多的力气,而花的时间越长,就会给对方越多的缓冲时间。而一旦造成了缓冲时间,对方反应过来的几率就会越大。

这简直是个死循环。想要打破这个循环,他最好就先弄晕眼前这个正在剧烈挣扎的小混混。可是对比一下自己的小身板和混混赶上蝙蝠侠的体型,提姆觉得自己任重而道远。

好吧,他不想在这位漂亮的女士面前出糗。没错,虽然只是昏黄的灯光中的匆匆一瞥,提姆却真的有一种心脏被一击击中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