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在姜词身侧坐着,身板挺直,一点也不觉得为难。“我今天想来看一看这场庭审,不打扰你吧?”
姜词摇了摇头,“你想看就看,也不止我一个人在这里。”
裴述微微笑了一下,没有说话。
随着审判长出席,这场庭审正式开始。
宣读过诉状和答辩状后,双方各自举证。
证据显然,对孟挽月十分不利。
到了辩论阶段,原告和被告的律师各自就位。
看到原告律师的那一刻,宁讯脸色大变。
姜落落察觉到他情绪不对劲,疑惑问:“宁讯哥哥,你怎么了?”
宁讯盯着原告律师:“靳平川。”
姜落落不解:“什么川?”
宁讯脸色灰白:“完了。”
“宁讯哥哥,你怎么了。”姜落落不理解,“什么完了。”
宁讯偏过头,看着她,脸色格外难看,带着挫败感:“落落,这场庭审,我们输了。”
姜落落不理解:“什么?林律师不是很厉害吗?我们为什么会输。”
宁讯闭了闭眼,解释道:“原告的律师叫靳平川,周游集团旗下首席律师,林律师在他跟前,等于初出茅庐。”
他一锤定音,提前宣告了结束:“这次,我们输定了。”
本来就不占理,全指望着律师能够扳回一局。
却没想到,对方找来了一个更厉害的律师。
想起刚刚自己在姜词跟前大放厥词,便觉得羞耻。
可他真没想到,姜词居然能找到靳平川。
宁讯脸上火辣辣的疼,像是被人狠狠打了一巴掌。
无比后悔。
怎么就没提前打听一下,对方找的律师是谁呢?
现在丢了好大的脸。
而且孟阿姨也完了。
宁讯叹了口气。
姜落落在侧,垂眸,手指动了动,没有说话。
林律师的确经验很丰富,巧舌如簧,上来便针对原告提交的证词证据进行了辩驳。
第133章 孟挽月犯罪事实确凿
他辩驳的论据主要有二。
一是孟挽月不构成唆使人侵害未成年罪。
“根据这些证据显示,当年我当事人虽然指使了孟琪月,去找一个年轻女性给沈传云生孩子,这无可辩驳,但并没有指示对方找个未成年。
找未成年的行为,是孟琪月自发而为,与我当事人无关。不能将此简单的算在其头上。”
二是孟挽月拐卖儿童的罪名不成立。
“当时,我当事人的确抱走了姜落落,但这一行为是经过周女士及其家人同意的。这种情况下,只能算是周女士将孩子送养给我当事人,不能算是拐卖偷盗儿童。”
“综上所述,我为孟挽月女士作无罪辩护。”
林律师舌绽莲花,几乎说服了在座的旁听人。
当然裴家请来的律师更不是吃素的,针对他话里的漏洞,进行了严格有力的辩驳。
“我不同意对方律师的辩护。第一,孟挽月当年虽然不曾指使其妹寻找未成年代孕,但,当其得知周女士只有17岁,尚未成年时,并没有制止这样的犯罪行为,而是听之任之,客观上造成了犯罪事实,不容抵赖。”
“其二,孟挽月抱走周女士的孩子,虽说得到了周女士同意,但这种同意是建立在强迫的基础上,并不能算作是一份契约,更称不上是送阳。”
他举例说明:“假设我现在拿一把刀架在你脖子上,要求你把钱给我,你主动把钱给了我,那这就不算是抢劫了吗?算是你主动赠予我的吗?”
经过几轮你来我往,最后还是原告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