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竖都是个死,不如赌一把,就看他的造化了。”
钱大夫收拾了医箱,拿起瓷瓶塞进承瑜手中,气昂昂道:“这是人参丸,能吊他一口气,不可多服,两个时辰一粒。”
纪顺安排主仆二人跟着运粮队返城。
夜色凄然,茫茫漠野极目望不到头,车队沿着来时留下的车辙迤逦而行。
运粮柴车简陋,岿然不动的身躯躺在草堆上难免颠摇,忽然,气若游丝的男人急促地喘了一口气,一脸痛苦地捂着胸口,李偃缓缓睁开了眼睛。
寥廓无边的暮黑,正中伶仃挂着几颗雪亮寒星,在眼前扭曲晃荡,只觉天旋地转。
他强撑着打量四周,一队高举着火把的士兵旁边正是一身黑衣,脸戴面具的承瑜。
“承瑜……”低微语音淹没在辘辘车轮下,承瑜没听见,他只好伸手去拉。
牵一发而动全身,他浑身疼痛异常,咬牙拽住承瑜衣摆拉了一下,“承瑜……”
“主子!”承瑜惊道,“你觉得身上怎么样?”
李偃翕张唇瓣,声如蚊呐,承瑜附耳过去,听他问:“我这是在哪里?”
“去城里的路上,您的伤严重,得去城里看大夫。”
金簪刺入胸口的痛感犹在,李偃无暇顾及太多,紧锁剑眉急拽着承瑜衣摆,疾声切齿:“赵锦宁呢!!!”
“赵锦宁?”承瑜一脸茫然,“主子,承瑜不知。”
“这个毒妇……”李偃悲痛愤恨到极点,火光下的脸冷酷狰狞,“我定要亲手杀了她!”
第五章 一心要她死
近几年鞑靼、瓦剌等部常在边境线上对本朝老百姓进行抢掠侵扰,朝廷派兵镇压,时不时就爆发一场小战乱,彻底断绝了往来做买卖的客商,城内百姓也所剩不多,偌大客栈萧疏不已。
倒是不失为养伤的好去处。
辰时落下今年第一场秋雨,雨丝细细密密地斜织成一张大网,不仅将平日里的飞扬沙土冲刷殆尽,也把客栈内院那颗白玉兰浇了个落英缤纷。
二楼雅间,李偃撑起支摘窗,阴鸷眼神越过高耸入云的玉兰树,隔着濛濛雨雾往东南方向眺望,脸色比窗外的雨还冰凉。
十一年四月零二十八天,他将真心与天下奉上,到头来竟死于自己亲手铸造的金簪。
往日有多爱她,今日就有多恨她。
只要一想起,心口就隐隐作痛。这根硬刺若不拔,怕是再难好了。
“主子,”承瑜进门,见他捂着胸口低声咳嗽,忙问道,“是否再去请大夫来看看?”
“不打紧,”李偃撂下窗户,转身看向承瑜,“可办妥了?”
他只在床上躺了一日,天还不亮就让承瑜去买一匹可行千里的快马。
承瑜点头称是,“京城千里迢迢,主子的伤还未好,不如再等些时日,或是吩咐承瑜去办便是。”
什么君子报仇,十年不晚?他既不是君子,也等不了十年,就连一日都嫌太久。
此时李偃被痛恨迷了心智,将昔日冷静自持,隐忍克制全都抛诸脑后,一心要她死,即便是有去无回,也要和她同归于尽。
“此事需得我亲去。”
李偃拿起床上的黑色短褐穿上,戴好斗笠披上蓑衣,临走时吩咐:“你就留在客栈,让人给纪顺捎个口信,就说我伤势过重,得多休养些时日。”
承瑜应声,目送李偃骑上马,身影极快消失在了斜风细雨中。
李偃一路昼夜兼程,生生跑死三匹汗血宝马,终于在仲秋夜抵达京城。
进城时,夜色将至,一轮圆月初升上空,遍见街市高悬应景花灯,沿路摊贩商贾,叫卖月饼,兔儿爷声喧不绝,街上满是观灯赏月的男男女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