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的点了。
上一世高考结束之后我才知道,沈雪迟的家跟我家完全是相反的方向,他每天都要提前一个小时出门走到我家,再和我一起去学校。
想到这,我不禁动了恻隐之心,从保温箱里拿出一瓶热牛奶,又急匆匆找出一副手套就背着书包出门了。
门外,沈雪迟的脸颊被风刮得泛红,我小跑过去踮起脚用牛奶瓶贴向他的脸,又把手套递给他。
……等等,回过神,我猛地停止动作,我怎么又下意识亲近他了!
沈雪迟疑惑的目光投来,他双手贴紧我的手背,亲昵地用脸颊蹭了蹭我的手心,怕我察觉不对,三四秒后他便放开了,装作漫不经心道:“怎么了?”
虽然不想做沈雪迟的老婆,但他是个非常好的兄弟,不仅成绩优秀,多年后还成立了自己的商业帝国,连带着我家都吃香的喝辣的,我并不想失去这个朋友,只好缓了缓思绪,当众给他表演一个无实物投篮,苍蝇搓手摸摸下巴,极为自恋道:“呼!今天也很帅!”
沈雪迟的动作似乎有一瞬间僵住。
虽然这些动作令人尴尬,但能让我在沈雪迟心中的魅力一分分减少,实属是个完美的计划!
我不禁在心中偷偷窃喜。
可正当我转身之际,沈雪迟一把牵住了我的手,我在一瞬间失去平衡,直直地栽进他的怀里,他攥着我的手,耐心地为我戴上手套,声音低哑道:“你的手脚常年冰凉,早晨蹦一蹦挺好的,有利于血液循环。”
随即他上下打量了我几眼,轻笑道:“嗯,今天也很好看。”
我看着他的脸,犹如被海妖的歌声引诱着探出上半身的渔夫,上辈子我也是这样被他的容貌迷晕了头脑……不对,上辈子!
我愣愣地抬起头,对上他那双一贯含笑的眼睛。
上辈子他是在我们高考毕业后才敢牵我的手,也是在那时才知道我的手脚冰凉。
现在的他……是怎么知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