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在这厮来之前已经被仔细叮嘱过,倒没在这个处处铁器的军营里头大吃四方,但这厮惹是生非的本事着实不小,吃是不吃了,但一天到晚不是扯坏铁胎弓,就是甩断□□杆,再不然锤破几面盾牌,让凤集颇为头疼。最要命的是喜欢打架,那些陌刀手个个膀大腰圆,被永嘉一推就是个跟头,全无还手之力,更别提其他。一个两尺高的童子,单手拎起四尺长、几十斤重的陌刀在头顶呼呼挥舞的样子,只怕是唐军许多人心中的噩梦。饶是凤集才高八斗,也不好解释这个超乎常理的事情,只说永嘉是胡人之后,又天赋异禀,因此这般神力。

凤集少年成名,有本事,却不摆架子,还肯替人写家书,一手端端正正的右军小楷,连大字不识的粗人也晓得好看,因此在军中很有些崇拜者,他一本正经的这样说,兵士们大多就这么信了,剩下几个半信半疑嘀咕嘀咕的,也翻不起甚么浪来。但从此凤集就多了个心事,时常要提醒永嘉收敛些,再惹祸,只好赶他独个回去了。

这会子看到永嘉又不晓得溜去那里玩,营帐里空无一人,凤集难得放松了下来,叹口气,靠在行军榻上被永嘉卷成一坨的毯子上,揉着额角。

留下这个蚩尤,也不晓得是福是祸。

他喜欢凡事料敌机先,但这需要对方的行为方式有迹可循,才能先行推演。自来这法子屡试不爽,到永嘉头上却碰了壁这厮能力本领和做事风格都完全跳出常理,实在没法子推测他下一步要作甚么。说他不谙世事,他也活了几百年,看遍了人间百态,帝王将相走马灯似地换了一拨又一拨,这些事情,在他眼里还不如一片金叶子来得重要。说他通达明理……这话说着,凤集自己都没法相信。

如今他一心要缠着自己,走到哪里跟到哪里,暂时无心别顾,还算听话,可要说对自己死心塌地,只怕还远远未到。看他那个样子,分明是情窦初开,见自己貌好,也不分男女,就一头扑上来,谁晓得他哪一日又看上了别家美人,反过来对付自己,那可棘手之极了。

可是要掌控他……谈何容易。

他喜欢美人,天下何止千万,他喜欢金银,走到哪里都有,他还喜欢看热闹,这个更是容易,长寿悠悠,尽可以毕生闲游。

自己拿甚么去掌控他呢?

永嘉的小脑袋自营帐门口探进来,看到凤集不由得笑逐颜开,连忙过来拉着他手笑道:“你可忙完了,我今天在这军营里竟看见个熟人,你保准猜不到是谁,快跟我去看!”

凤集打起精神,微微一笑,道:“定是十二郎,他既躲着我,我又何必去见他?”

永嘉的眼睛睁得圆溜溜的,惊讶道:“你竟猜得到!”

凤集一笑,也不解释。

永嘉喜不自胜,在凤集手心里使劲蹭蹭,得意道:“不愧是我娘子,当真聪敏!”

凤集不动声色地挣开手,在永嘉头顶拍了拍,问道:“今天又去闯甚么祸了?”

永嘉一撇嘴:“甚么叫闯祸。你们那些东西做得不结实,徒浪费铜铁,还不如给我老人家吃了的好。”

凤集在心中微微叹了一口气,却温言道:“没几天就到前线了,战事随时可能爆发,你别到处乱走,仔细我找不到你。”

永嘉笑嘻嘻道:“不会不会,咱俩有麟为介,你只要心中想着我,我便会晓得,然后跑来找你。”

凤集抬手轻轻拂过自己的左侧肩头,仿佛是拂去了甚么看不见的灰尘,在衣衫下面,藏着一块细小的伤口,如今已经渐渐愈合,虽只有细微的疼痛,然颜色火红,极是鲜艳。

永嘉小臂上也有同样一块伤痕,一般形状一般大小。

他只见过渔人剥去鱼鳞,看鱼儿挣扎的样子,想是极痛的,永嘉呲牙咧嘴却毫不犹豫地自身上剥了那块鳞片给他时,想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