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也不知道为什么,莫名其妙的就坚持着写完了。

写完了之后,我觉得自己好像战胜了什么东西一样,甚至得寸进尺的想努努力,或许我还能继续写下去呢?或许有一天我也能成为大作家呢?

(捂脸,不要笑我呀_(:з」∠)_。)

有很大一部分原因真的是因为亲爱的小伙伴们,谢谢每天抢沙发的小天使,谢谢为我一掷千金的土豪,谢谢在评论里鼓励我,还有辛苦补分的每一个人,每一个你们我都很珍惜。

是温柔的你们包容了我任性的剧情,青涩的文笔,不过我想愿意看这本书的人,一定在某种程度上是和我看一些事情很像,或者说是有共鸣的,如果在现实生活中遇到了,咱们大概会是很好的朋友吧,很幸运啊。

还有或许就是我真的很想赢,想成为一个真正写书的人,想胜过过去的自己,为了这个,再累都值得。希望今天比昨天强一点,明天又比今天强一点,一天一天走过来,下一本书,下下本书会更好。

都说念念不忘,必有回响,你们陪我走过了一个亲手搭建世界,我也希望亲爱的每一个人,高考的,考研的,读书的,工作的,在2017能够得偿所愿。即使脚步一时慢下来了也没关系,我想只要一直走,总有到达终点的那一天吧。

下一本《快穿之弄死剧情君》打算二月一号开始,如果有愿意看的,很高兴又要陪我一起走一程啦,如果不喜欢,那我就期待自己变得更好一点,在以后的某一本书里,还能与你不期而遇,到时候夸一句有进步可以嘛(害羞笑)。

哈哈,对不起,我又话唠了,谢谢能看我胡言乱语一直到这里的小伙伴,脑子有些乱,如果有说的不妥当的地方提前道歉,深鞠躬,明天再见咯,亲爱的们。

第97章 番外 初会既已许平生

云歇从小就觉得,自己是个十分了不起的人。

虽然那个时候云公子年纪尚幼,但已经对审美颇有一番见解,每每揽镜自照,都觉得自己无愧于众多师叔伯口中那“粉雕玉琢”四个字的评语,样貌委实生的忒好看了一些。

再加上他自幼聪颖,在阳羡宗这一代的弟子当中,虽说不是最早入门的,却一直是最拔尖的,真可以称得上是才貌双全,世无其二。

这世间他最不能忍的一件事就是,有人当着惊才绝艳的云公子的面,夸另一个人,没有之一。

因此听见师尊嘴里灵隐派那个“自小聪慧异常,有过目不忘之能,加之根骨极佳,日后必成大器”的江寻意之后,云歇的内心是愤怒的。

他决定若是见了面,一定要给这个敢抢自己风头的臭小子一点颜色看看。

灵隐派与阳羡宗素来交好,两地离的不远,御剑只半日就到了,风景却大相径庭。云歇一路跟着师尊成无道长上了山,触目所及之处尽是经年不化的皑皑白雪,放眼望去除了白色便是疏疏落落的青松翠柏点缀其间,说不出的冷峻清寒。

他嫌厚衣服臃肿,只穿了一件玄色的长衫,倒也没觉得有多冷,虽然年纪尚小身形没有完全长开,但青涩中已经透出了几分日后秀美绝伦的影子,在寒风中持了一柄折扇,似模似样地敲着掌心,点评道:“师父,俗话说一方水土一方人,今日到了灵隐山,我倒瞧着这山这树十分适合培育和尚,您老人家嘴里那个‘惨绿少年’……不会是个秃头罢?”

“徒儿啊。”

成无道长头也不回地叹了一口气,慢悠悠地道:“为师知道,你从小出类拔萃,眼高于顶,看谁都看不上眼,自然对为师先前称赞别人那几句耿耿于怀了。这时候心里面多半还在觉得为师老糊涂,不上道,放着你这么个天下奇才不夸,只盯着别人家的徒儿说好。”

云歇不以为耻反以为荣,把这一串当做好话来听,笑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