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煜抬眸,眼神冷得像刀锋,字字清晰:“到我死。”

元弋盯着他,片刻后,轻轻一笑,眼底浮现出几分玩味的欣赏:“真有种。”

“也对,反正你穷得一无所有,也就剩下条贱命了。”

说完将手边茶盏高高抬起,任由其中茶水缓缓流尽,才起身离开。

临走前又回头道:“你既已知道我的身份,也当知道,我想做什么,想要什么,没有得不到的。”

烛火摇曳,承煜抬眸毫不畏惧与元弋对视:“太子殿下想做什么要什么我管不着,但若打错了主意,我亦有的是办法让你后悔。”

房门关上之前,元弋凉凉一笑:“好啊,那便走着瞧,师兄。”

――

生长在楚地的王公贵族都曾听过传闻,太子弋性情阴晴不定,暴戾恣睢,最大的喜好是豢养娈宠。前些年送到东宫的年轻男子不少,但大多下场凄惨,活着出来的没几个。

但事实上,元弋从小到大真正养过的宠物只有一个,是只浑身雪白的兔子。

那时正值秋猎,所有的公子都参与其中,二公子时景猎到一只兔子,三公子与五公子共同猎到一只鹿,而元弋却什么收获也没有。

这样空着手回去免不了被父王责骂,所以直到天色渐暗,参加秋猎的公子们都走光了,元弋仍一个人待在猎场,迟迟不敢回宫。

最后,他用三篇诗赋作业,从时景手里交换到了那只白兔。可那兔子太小了,根本不配称之为猎物。父王斥责太子无能,将其责骂一番,对空手而归的时景倒视而不见。

不知是赌气还是怎样,元弋没将那兔子交出去,而是偷偷养在自己寝宫中。起初兔子胆小,不敢亲近人,元弋以为它不服管教,便日夜将它拴在笼子里,等饿得不行了再放出来。兔子为了讨食,逐渐学会了如何亲近讨好主人,会主动蹭上来,用干涩的小舌轻轻舔过元弋掌心。

学宫里的同窗都对太子身份敬而远之,元弋向来独来独往,可有了兔子后,下学路上便习惯抓一把青草回来,蹲在地上和兔子说会儿话,有时也会将它抱到榻上,同自己一起睡觉。

奈何好景不长,偷偷养在寝宫的兔子最后还是被婢女发现了。

“殿下身为储君,应日省其身,不可耽于享乐。”

夫子在学宫里责罚完元弋,又见那兔子略通人性,不忍将之丢掉,于是转手赠还给了时景。

元弋对此表现得很平静,可在把兔子送给时景之前,却突然遣退侍从,将兔子从笼子中拽出来,一只手扼住脆弱的脖颈,冷眼看着兔子在自己手中挣扎,感受手心内脉搏跳动一点点微弱,直至消失。

最后,亲手扼死了它。

………

“客人?客人,快醒醒,睡在这里会着凉的。”

店小二伸出手掌在元弋眼前晃了晃,满脸关切道:“姑娘,你脸色好差,要不要请大夫来?”

从梦中骤然惊醒,元弋额角不知不觉多了层薄薄的细汗,“不必了。”

店小二听见他开口说话声音,恍然大悟:“啊,原来是位公子。实在抱歉,方才将公子错认成了姑娘。公子模样生得,实在是……”

“实在怎样?”

元弋此刻披着江怀偃外袍,头发用一根簪子随意挽起,碎发垂在鬓边,精致的眉眼难免让人雌雄莫辨,一开口却又是男子低沉的嗓音。

店小二接着道:“没什么没什么,只是今日白天一见,只想着姑娘貌美,没成想竟然是位男子。”

“白天?”元弋起了兴致,“这么多客人,你记性倒是很好。”

店小二挠头笑了笑:“那是,别人也总这么说,只要是我见过的人啊,过个三五年都能有印象。”